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2 术语


2.0.1  暗室    anechoic enclosure 

    主要采用电磁波能量吸收技术建造的房间。试验中在指定区域有要求的电磁信号和限定的电磁背景杂波的环境。

2.0.2  功能性房间    functional room

    配合暗室对受试设备进行测试的房间。

2.0.3  电磁环境    electromagnetic environment

    存在于给定场所的所有电磁现象的总和。

2.0.4  暗室电磁背景杂波    electromagnetic noise of anechoic enclosure

    暗室内非测量要求电磁能谱的总和。

2.0.5  暗室静区    quiet zone of anechoic enclosure

    暗室内电磁信号和电磁背景杂波均能满足受试设备性能测试要求的空间区域。

2.0.6  静区静度    performance of quiet zone

    静区范围内电磁背景杂波电平与测试信号电平比值之对数值,单位是分贝(dB)。

2.0.7  静区电磁信号特性    signal performance of quiet zone

    静区范围内电磁波信号的特性。

2.0.8  主反射区    principal reflection zone

    暗室内壁面对入射的测试信号电磁波产生指向静区方向反射的重点区域。

2.0.9  远场区    far-field regions

    电磁场随角度的分布基本上与天线距离无关的天线场区。

2.0.10  近场区    near-field regions

    场矢量的角度分布与发射点源距离相关的场区。

2.0.11  紧缩场区    compact regions

    采用技术手段,在辐射近场区内实现幅度和相位的均匀性都能够满足电磁测试要求的区域。

2.0.12  场均匀性    amplitude uniformity

    规定区域内测试信号电磁场强度和相位分布的一致性。

2.0.13  交叉极化隔离度    cross-polarization isolation

    在收发天线之间,电磁波在水平和垂直两个极化方向强度的隔离程度。

2.0.14  多路径传输损耗    multipath transmisson loss

    电磁波在多条路径传输中能量叠加而引起的衰减。

2.0.15  辐射功率密度    density of radiation power

    在垂直于电磁波传播方向的横截面内,每单位面积辐射的功率值。

2.0.16  电磁波吸波材料    electromagnetic wave absorbing materials

    专用于吸收入射电磁波能量的材料。

2.0.17  吸收性能    absorber performance

    电磁波吸波材料对投射到材料上的电磁波能量的吸收能力。

2.0.18  电磁屏蔽    electromagnetic shield

    用导电或导磁材料结构体衰减电磁波向指定区域传输的措施。

2.0.19  电磁屏蔽室    electromagnetic shield room

    采用电磁屏蔽和其他技术建造,房间关闭状态下能对内、外电磁环境实现一定程度隔离的房间。

条文说明

    本规范的术语及定义仅限于本规范所涉及的工程范围。规范中未定义的术语,可优先依据现行国家标准《电工术语  电磁兼容》GB/T 4365选用。

2.0.1  由暗室作为主要房间,与其他用房、测量系统、配套设施等所组成的电磁波暗室,是受试设备电磁性能测试的实验室。暗室的功能和技术水平决定了电磁波暗室的能力。

    暗室内部指定的区域,即受试设备性能测量应处于的区域,称“静区”(或“测试区”)。在此区域内的电磁环境,包括所要求电磁信号和限定的电磁背景杂波,取决于采用的测量系统技术以及受试设备测试项目内容对测试结果不确定度的要求。能够实现其要求的电磁环境则主要是依赖于暗室的型体和尺寸、采用的吸波技术(或有屏蔽要求的屏蔽技术)、测量系统技术和内部场地布局等。

2.0.2  所有电磁波暗室的功能性房间均应包括测控间。此外,还可根据暗室的类别、测量系统和试验项目内容不同,包括不同的设备间,以及受试设备进行不同性能试验的试验间。设备间一般包括馈源间、功放间、负载间、信号间等。

2.0.4  暗室电磁背景杂波主要是暗室内部各种界面对电磁波信号所产生反射和散射的相干杂散信号,以及外界泄漏到暗室内的电磁噪声。这些杂波存在会对暗室内试验测量的结果造成不利影响。

2.0.5  暗室静区由位置、范围、静区内的电磁信号性能和静区静度等四个要素构成。暗室静区是暗室工程建设的最核心内容。对于已建成的暗室,随着受试设备的工作频率、尺寸大小和试验状态、测量项目内容和不确定度的要求、采用的不同测量系统,暗室静区四个要素的量值是不一样的。对于待建暗室,应根据上述受试设备的不同内容和要求,设计暗室型体和尺寸、布局测量系统,采用合理的吸波和屏蔽技术,满足暗室静区四个要素的不同量值要求。

2.0.6  静区范围内电磁背景杂波是指落入静区内的不利于测试的电磁波能量。包括测试信号被暗室内各种物体界面反射和散射到静区的相干杂散测试信号,以及外界泄漏到暗室静区的电磁噪声。两者的总合成电平是电磁背景杂波。

2.0.7  对静区内电磁波信号的要求,主要是幅度均匀性和相位一致性。对其要求既取决于测试项目内容,又取决于系统分配给电磁波信号传播对受试设备性能测量不确定度的贡献程度。因此,对静区电磁信号特性的具体要求应根据项目不同而异。

2.0.8  测试信号电磁波在暗室内壁界面处产生的反射如指向静区,则在此反射处的一定区域范围内大部分能量反射到静区。此主要反射区域,通常以较低阶数的菲涅尔区域所包围的范围界定。

2.0.9  在满足电磁波远场区最小距离要求条件下,被测对象天线口面横向尺寸范围内的电磁场波前分布,能够满足相位误差要求。一般情况下,当需要满足球面波前相位偏离π/8要求的情况下,远场最小距离应大于2D2/λ。其中,D为天线口面有效横向尺寸,λ为工作波长。

2.0.10  近场区包括辐射近场区和电抗性近场区。其中辐射近场区,其范围介于电抗性近场区范围(在λ/2π以内)和最小距离远场区范围(2D2/λ)之间。暗室工程的近场区是指辐射近场区,一般在3λ~10λ范围内,需满足大于λ/2π且小于2D2/λ的要求。

2.0.11  产生紧缩场的测量系统,一般常用高精度的单反射面天线系统或高精度的双反射面天线系统。

2.0.13  影响交叉极化隔离度的因素有多种,主要有系统设备加工精度、装配和安装误差、测量技术误差、传输环境产生的误差等。作为暗室工程,注重于传输因素对交叉极化隔离度的影响程度。

2.0.14  电磁波在不同路径传输中的能量衰减程度,是与传输介质特性、传输路径长短、电磁波频率等因素密切相关的。

2.0.15  辐射功率密度的单位,在暗室工程中根据使用领域的不同,常采用dBkW/、dBmW/、dBmW/c、dBμW/c

2.0.16  电磁波吸收材料根据应用场合和性能要求的不同,其结构形式、尺寸、材质多种多样。在暗室工程中应该合理选择。

2.0.17  电磁波吸收材料的反射性能,在其他情况不变的情况下,与电磁波投射到材料表面的入射角度关系密切。通常吸波材料提供的是垂直投射界面状态下的反射性能。暗室工程技术特别要重视投射角度的变化所引起的材料反射性能的变化。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电磁波暗室工程技术规范 GB50826-2012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