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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接地系统
13.5.1 控制室或机房内的所有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管道、金属线槽、建筑物金属结构等应进行等电位联结并接地。保护性接地、工作接地和功能性接地宜共用一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应按其中最小值确定。
13.5.2 单独设置接地的电子会议系统工程工作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13.5.3 控制室宜采取防静电措施。防静电接地与系统的工作接地宜合用,但其接地电阻值应满足最小者的要求。
13.5.4 对功能性接地有特殊要求的需单独设置接地的电子设备,接地线应与其他接地线绝缘,接地线路与供电线路宜同路径敷设。
13.5.5 保护地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TN-S供电系统中保护地线(PE线)应与交流电源的中性线(N线)分开,并应防止中性线不平衡电流对会议系统产生严重的干扰。
2 保护地线的杂音干扰电压不应大于25m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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