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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与土建工程配合的要求
3.3.1 由于安装工艺的需要,安装专业需在土建施工阶段介入时,提前与土建专业协调,并应提出下列技术要求:
1 在土建施工前,应进行图纸会检,对预留孔洞、预埋件、燃气轮机基座、主要附属设备基础等,与安装有关的基础标高、中心线、地脚螺栓孔位置等重要几何尺寸应进行校核;
2 重型设备起吊需要对建筑结构或基础进行加固时,应在土建施工之前与设计、监理和土建施工单位研究确定;
3 燃机基础预埋地脚螺栓、锚固板等部件安装时,各项几何尺寸的误差、累计误差应在允许范围之内。安装专业应参加燃机基础浇灌前的最终验收工作。
3.3.2 燃气轮机设备安装前,土建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 行车轨道应安装完毕,并经验收合格;
2 主辅设备基础、基座混凝土浇灌完毕,模板已拆除,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70%以上,并经验收合格;
3 厂房内的沟道、一次地坪及进厂道路应施工完毕;
4 室内布置的燃气轮机机组,装机部分的厂房应封闭,环境条件应符合制造厂要求;
5 土建施工的模板、脚手架、剩余材料、杂物等施工遗留物应清除;
6 基础的基准线标识应清晰准确;
7 各层平台、步道、梯子、栏杆、扶手和根部护板应装设完毕;
8 厂房内的排水沟、泵坑、管坑、集水井应清理干净,并有可靠的排水设施;
9 厂房内有充足的照明。
3.3.3 燃气轮机设备基础交付安装时,应有下列技术文件:
1 设备基础及构筑物的有关验收记录;
2 基础沉降观测记录;
3 弹性基础隔振器的安装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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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3.1 一般规定
- 3.2 设备器材
- 3.3 与土建工程配合的要求
- 3.4 设备及系统安装
- 4 燃料供应系统
- 4.1 一般规定
- 4.2 设备安装
- 4.3 管道安装
- 5 燃气轮机本体
- 5.1 基础准备
- 5.2 台板与支承装置安装
- 5.3 燃气轮机本体安装
- 5.4 盘车装置安装
- 5.5 自同步装置安装
- 5.6 燃气轮机进气、排气设备安装
- 5.7 燃气轮机罩壳的安装
- 5.8 燃气轮机保温安装
- 6 燃气轮机附属系统
- 6.1 一般规定
- 6.2 燃机附属机械、辅助设备
- 6.3 燃机附属系统管道
- 7 燃气轮机及附属系统调整、启动、试运行
- 7.1 一般规定
- 7.2 燃气轮机附属机械试运行
- 7.3 燃油系统吹扫及油循环
- 7.4 天然气管道吹扫及系统气体置换
- 7.5 控制油、润滑油系统冲洗及试运行
- 7.6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调试
- 8 工程质量验收
- 8.1 工程质量验收划分
- 8.2 工程质量验收
- 附录A 附属机械联轴器找中心允许偏差值
- 附录B 附属机械振动标准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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