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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主(集)控楼、调度楼和通信站的接地
4.8.1 主(集)控楼、调度楼和通信站应与楼内的电气装置、建筑物避雷装置及屏蔽装置共用一个接地网。
4.8.2 通信机房内应围绕机房敷设环形接地母线,铜排截面积不应小于90mm2,镀锌扁钢截面积不应小于120mm2;通信机房建筑周围应敷设闭合环形接地装置。
4.8.3 通信机房内各种电缆的金属外皮、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框架、进风道、水管等不带电金属部分、门窗等建筑物金属结构等,应以最短距离与环形接地母线连接。电缆沟道、竖井内的金属支架应至少两点接地,接地点间距离不宜超过30m。
4.8.4 发电厂、变电站或开关站的通信站接地装置应使用至少2根规格不小于40mm×4mm的镀锌扁钢或截面积不小于100mm2的铜材与厂、站的接地网连接。
4.8.5 各类设备接地线宜用多股铜导线,其截面积应根据最大故障电流确定,应为25mm2~95mm2;导线屏蔽层的接地线截面面积应大于屏蔽层截面面积的2倍;连接点应进行防腐处理。
4.8.6 连接两个变电站之间电缆的屏蔽层应在离变电站接地网边沿50m~100m处可靠接地,应以大地为通路实施屏蔽层的两点接地。可在进变电站前的最后一个工井处实施电缆的屏蔽层接地,接地极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4.8.7 屏蔽电源电缆、屏蔽通信电缆和金属管道入室前水平直埋长度应大于10m,埋深应大于0.6m,电缆屏蔽层和金属管两端接地并在入口处接入接地装置。对于不能埋入地中的屏蔽电源电缆、屏蔽通信电缆和金属管道,应至少将金属管道室外部分沿长度均匀分布两点接地,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在高土壤电阻率地区,每处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
4.8.8 微波塔接地装置应围绕塔基做成闭合环形接地网。微波塔接地装置与机房接地装置之间应至少用2根规格不小于40mm×4mm的镀锌扁钢连接。
4.8.9 微波塔上同轴馈线金属外皮的上端和下端应分别就近与铁塔连接,在机房入口处与接地装置再次连接,馈线较长时应在中间加一个与塔身的连接点,室外馈线桥首尾两端均应和接地装置连接。
4.8.10 微波塔上航标灯电源线应选用金属外皮电缆或导线穿入金属管敷设,电缆金属外皮或金属管在上下两端应与铁塔连接,进机房前水平直埋长度应大于10m,埋深应大于0.6m。
4.8.11 直流电源的“正极”在电源设备侧和通信设备侧均应接地,“负极”在电源机房侧和通信机房侧应接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4.8.1 主(集)控楼、调度楼和通信站与同一楼内的动力装置、建筑物避雷装置共用一个接地网,以避免不同接地网间因流过雷电流或故障电流后地电位不同引起的反击,以及达到均压和屏蔽等目的。
4.8.4 本条的目的是使发电厂、变电站或开关站的通信站的接地装置与厂、站的接地网更好地连接。
4.8.5 本条规定了各类设备保护地线、导线屏蔽层的接地线截面的要求。
4.8.6 本条的目的是将连接两个变电站之间的导引电缆的屏蔽层在沿途的雷电、工频或杂散感应电流有效泄放入地。
4.8.7 本条的目的是将引入通信机房室内屏蔽电源电缆、屏蔽通信电缆和金属管道沿途的雷电、工频或杂散感应电流有效泄放入地,阻止将上述感应电流引入机房。
4.8.8 本条的目的是保证微波塔接地装置与机房接地装置联结良好,成为一个整体,达到均压的目的。
4.8.9 本条的目的是将微波塔上同轴馈线金属外皮上沿线的雷电感应电流有效泄放入地,阻止将雷电感应电流引入机房。
4.8.10 本条的目的是保证微波塔上航标灯电源线沿线雷电感应电流有效泄放入地,阻止将雷电感应电流引入机房。
4.8.11 本条规定了直流电源的接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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