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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胶泥衬砌块材
(Ⅰ)主控项目
5.3.1 胶泥衬砌的块材结合层应饱满密实、粘结牢固、固化完全。平面块材砌体无滑移,立面块材砌体无变形。灰缝应挤严、饱满,表面应平滑,应无裂缝、气孔。结合层厚度和灰缝宽度应符合表5.3.1的规定。
检验方法:面层检查采用敲击法检查;灰缝检查采用尺量检查和检查施工记录;裂缝检查采用5倍~10倍的放大镜检查;树脂固化度采用白棉花球蘸丙酮擦拭方法检查。
(Ⅱ)一般项目
5.3.2 胶泥常温养护时间应符合表5.3.2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5.3.3 胶泥块材衬里衬砌完毕后,当进行热处理时,温度应均匀,局部不得受热。热处理温度应大于介质的使用温度。
检验方法:检查热处理记录。
5.3.4 水玻璃胶泥衬砌的块材衬里工程养护后,应采用浓度为30%~40%的硫酸进行表面酸化处理,酸化处理至无白色结晶盐析出时为止。酸化处理次数不宜少于4次。每次的间隔时间,钠水玻璃胶泥不应少于8h;钾水玻璃胶泥不应少于4h。每次处理前应清除表面的白色析出物。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5.3.5 块材衬里面层相邻块材高差和表面平整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相邻砖板之间的高差不得大于1mm;
2 块材衬里表面平整度的允许空隙不得大于4mm。
检验方法:高差采用尺量检查,表面平整度采用2m直尺和楔形尺检查。
5.3.6 块材衬里面层坡度的允许偏差为坡长的±0.2%。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仪器检查或做泼水试验检查。
(Ⅱ)一般项目
5.3.5 根据实际施工中的实际情况及其对工程质量的影响程度,规定了相邻块材的高差和表面平整度的允许空隙值,以此限制超差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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