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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独立避雷针及避雷线塔
5.6.1 独立避雷针及避雷线塔原材料及进场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有关规定。
5.6.2 独立避雷针及避雷线塔的接地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的有关规定。
5.6.3 独立避雷针及避雷线塔施工应有相应钢结构施工资质。
5.6.4 独立避雷针及避雷线塔钢构件、零部件加工、紧固件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有关规定。
5.6.5 独立避雷针及避雷线塔的表面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构件表面不应有明显变形,表面应干净,不应有疤痕;
2 涂层损坏或脱落部位应修补;
3 构件挠曲矢高不应大于1/1000构件长度,且不应大于10mm。
5.6.6 独立避雷针与接地引下线之间的连接应采用焊接或热剂焊(放热焊接)。
5.6.7 独立避雷针及避雷线塔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6.7的规定。
表5.6.7 独立避雷针及避雷线塔安装允许偏差(mm)
5.6.1 避雷针及避雷线塔原材料一般为钢质,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相关规定。
5.6.3 避雷针及避雷线塔安装是钢结构安装的一种,因此应有相应钢结构施工资质,施工单位应有施工技术方案等技术材料。
5.6.4 对于原材料以及厂家加工的构件、紧固件按照材料和成品出厂检查,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验收时检查各种证明文件。
5.6.5 换流站内独立避雷针及避雷线塔构件都是厂家生产,在构件装卸、运输过程中可能造成部分损坏,因此对于构件进场做外观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进行返厂或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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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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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质量验收范围
- 4 换流站建筑物工程
- 4.1 一般规定
- 4.2 阀厅、控制楼、户内直流场及GIS室主体钢结构工程
- 4.3 阀厅、控制楼、户内直流场及GIS室压型金属板围护工程
- 4.4 阀厅建筑物接地工程
- 4.5 防火墙工程
- 4.6 特殊地面(坪)工程
- 4.7 装饰装修细部工程
- 4.8 建筑电气工程
- 5 换流站构筑物工程
- 5.1 一般规定
- 5.2 基础
- 5.3 构架与设备支架
- 5.4 阀冷却水系统
- 5.5 电缆沟(隧)道
- 5.6 独立避雷针及避雷线塔
- 5.7 供水管井(水井)工程
- 5.8 事故油池工程
- 5.9 水池及盐池工程
- 6 换流站场区工程
- 6.1 一般规定
- 6.2 换流站广场及轨道
- 6.3 站内道路工程
- 7 换流站环保工程
- 7.1 一般规定
- 7.2 隔声降噪工程
- 7.3 挡土墙、浆砌护坡及截洪沟工程
- 7.4 场地处理工程
- 附录A ±800kV换流站土建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评划分表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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