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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桁架安装


11.4.1  桁架安装应保证吊装结构的稳定性和防止永久性变形。吊装过程中损坏的涂层以及安装连接部位的涂层应及时修补。

11.4.2  桁架组焊完毕后应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应达到下列要求后才能进行吊装施工:

    1  桁架吊装前桁架的支座应焊接安装完毕;

    2  吊装前应对吊点进行检查,吊点的设置应与报审方案一致;

    3  桁架与基础采用螺栓连接时,在桁架吊装前应对桥墩的定位轴线、基础轴线和标高、地脚螺栓位置等进行检查。支承面、地脚螺栓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第7章的有关规定。

11.4.3  桁架安装时,桁架的弦杆不得下挠,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4.3的规定。

表11.4.3  桁架安装允许偏差

条文说明

11.4.2  根据现场施工的经验总结,为防止下弦杆件受力变形,应当采取稳固措施,通常在吊点处采用弧型钢板或钢管加固,吊具一般捆绑在桁架节点上。为防止下弦杆件受力变形,应当采取稳固措施,地脚螺栓中心线偏移量规定是为了满足桁架间由于温度应力变化造成的自由伸缩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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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输送管道跨越工程施工规范 GB5046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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