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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规定
3.0.1 串补装置各部件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图纸和产品技术文件进行。
3.0.2 设备及器材的运输、装卸及保管,应符合本规范和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制造厂有特殊规定时,应按制造厂的规定执行。
3.0.3 设备及器材应有铭牌、安装使用说明书、出厂试验报告及合格证件等资料。
3.0.4 设备及器材到达现场后应及时进行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包装及密封良好;
2 开箱检查并清点,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应齐全;
3 产品技术文件齐全;
4 按本规范第4.1.1条的规定做外观检查。
3.0.5 施工前应编制施工方案。所编制的施工方案应符合本规范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3.0.6 与串补装置安装有关的建筑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符合设计及设备的要求。
2 与设备安装有关的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有关规定。
3 设备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屋顶、楼板应施工完毕,不得渗漏;
2) 室内地面、门窗、墙壁等应施工完毕,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对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所有装饰工作应全部结束;
3) 设备基础、沟道、预埋件、预埋管、预留孔(洞)应施工完毕,并应符合设计要求,沟道内应无积水、杂物;
4) 对设备安装有影响的采暖通风、照明、给排水等应施工完毕,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3.0.7 设备安装使用的紧固件应采用镀锌制品或不锈钢制品;户外用的紧固件和外露地脚螺栓应采用热浸镀锌制品。
3.0.8 绝缘子安装前应进行检查、配组。瓷件应无裂纹、破损,金属法兰应无锈蚀、无外伤或铸造砂眼。瓷件与金属法兰胶装部位应牢固密实,并涂以性能良好的防水胶。法兰结合面应平整,无外伤或铸造砂眼。瓷瓶垂直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标称电压高于1000V系统用户内和户外支柱绝缘子 第1部分:瓷或玻璃绝缘子的试验》GB/T 8287.1的要求。
3.0.9 串补装置中各高压电器设备及部件、控制保护系统等的交接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及产品技术文件的有关规定。
3.0.10 串补平台上母线的施工及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9的规定,以及设计、产品技术文件的有关规定。
3.0.11 设备吊装严禁在雨雪天气、六级及以上大风中进行。
3.0.1 按设计及产品技术文件进行施工是现场施工的基本要求。
3.0.2 由于串补相关设备的特殊性,运输和保管按制造厂产品技术文件进行是必要的。
3.0.3 设备、器材不得使用淘汰及高耗能的产品,新产品应经鉴定合格方可使用。
3.0.4 设备到货后开箱检查前,首先检查外包装。开箱检查时,强调检查铭牌,核实型号、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查设备有无损伤、腐蚀、受潮,清点附件、备件、专用工具的供应范围和数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对各制造厂提供的技术文件没有统一规定,可按各厂家规定及合同协议要求执行。
3.0.5 串补装置施工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由于施工单位的装备和施工环境各不相同,在施工前,应结合现场的具体情况,事先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
3.0.6 为加强管理,文明施工,避免现场施工混乱,本条规定了与串补装置安装有关的建筑工程的一些具体要求,以提高工程质量,避免损失,协调好建筑工程与安装的关系,这对串补装置安装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安装质量和设备安全是很必要的。
3.0.7 设备安装使用的紧固件,根据现有条件和市场供应情况,应采用镀锌或者不锈钢制品;户外用的紧固件和外露地脚螺栓应采用热浸镀锌制品。
3.0.11 本条列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设备吊装过程直接涉及人身、设备的安全,为确保安全,禁止在恶劣天气情况下的吊装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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