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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控制系统功能


7.3.1  控制系统的画面应由主显示画面、操作画面、报警历史画面、历史数据画面等组成,在各画面上应设有进入其他画面的操作按钮。

7.3.2  控制系统的主显示画面应显示所有的仪表参数的实测值、控制阀门的开度值、开关阀门的阀位等;用带颜色的闪烁表示该参数处于报警状态或非正常状态;用不同的颜色或状态表示所有设备的实时状态等。

7.3.3  控制系统的操作画面应设置设备或控制系统的控制方式的选择按钮以及在手动控制方式时操作该设备或控制系统的操作手段。

7.3.4  控制系统的报警历史画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所有的画面中都必须设置一定的区域用以显示最近出现的报警信号;

    2  在所有与该报警相关的参数或设备出现的画面中都必须以醒目方式带颜色的闪烁表明该参数或设备处于非正常状态;

    3  应设置单独的报警历史记录画面,所存数据不应少于15d;

    4  当与本TRT装置设有相关的二级系统时,本系统不记录报警历史,应由相应的二级系统完成。

7.3.5  控制系统的历史数据画面应采用曲线的方式显示所有的历史数据,应能查询不少于15d内的历史数据。当与本TRT装置设有相关的二级计算机系统时,本系统不记录历史数据,应由相应的二级系统完成。

7.3.6  控制系统应完成本规范第7.1.1条所列的所有控制项目。

7.3.7  透平机安全连锁系统含透平机组安全启动所必须满足的逻辑条件和由于过程参数以及设备状态偏离了预定要求时需要透平机组紧急停车的逻辑条件。

7.3.8  控制系统必须设置当前动作未完成或未进行时,与本动作相关的下一动作不得启动的连锁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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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气余压发电装置技术规范 GB5058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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