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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注水井口


6.2.1  注水井口设计应满足井的正注、反注、合注、正洗、反洗、取样、测试及方便井下作业的要求。

6.2.2  注水井口应设有截断阀、油压表、套压表,宜设有来水止回阀。注入井口还应设取样阀。

6.2.3  单井配水间或阀组与井口宜在同一井场内布置,两者间距不宜小于10m。

6.2.4  注水井口宜露天设置,注水井场的标高和面积应能满足生产管理和井下作业的需要。

6.2.5  处于人口稠密区的注水井口应采取防止人员靠近的防护措施。

条文说明

6.2.1  本条中提出的方便井下作业是指将正常注水的采油树井口换装或作业用井口时,与采油树相连的注水管道(主管)在高出自然地面0.3m~0.5m处应设置可拆卸的卡箍式接头。

6.2.5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处于居住区、商业繁华区、学校和医院等人口稠密区的注水井口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一方面可防止外来人员进入损坏注水设备,保证生产安全;另一方面可防止儿童和闲杂人员进入,避免遭受意外伤害。安全防护措施可采用井口设围栏、简易房、阀件保护盒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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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田注水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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