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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一般规定


10.1.1 本章适用于防静电工作场所室内环境顶棚、墙面、柱面、门窗及其他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

10.1.2 防静电顶棚、墙柱面、门窗及其他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及质量检验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的有关规定。

10.1.3 防静电工作场所顶棚、墙和柱的装饰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10.1.4 防静电顶棚、墙、柱、门窗及其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应在土建基体或基层施工完成,并应经质量检验合格后进行。

10.1.5 防静电工程各部分应采用导静电材料连接成连续整体,并应具有有效的静电泄放通路。

条文说明

10.1.2 本章规定的内容是室内防静电环境条件下顶棚、墙柱面、门窗及其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及其质量检验的专项技术要求,然而,常规环境条件下顶棚、墙柱面、门窗及其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及其质量检验的一般要求同样适用,因此本条规定除了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的相关规定。

10.1.4 本条是关于装饰工程施工与土建阶段施工的施工界面进行交接检验的规定。由于防静电的饰面装饰要求表面平整和光洁,也就首先要求装饰基层面的平整;还由于土建施工阶段在顶棚或墙面要安装电气、供气、通风、消防控制等管道,防静电环境条件下管道应良好搭接和接地,因此本条规定防静电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应在土建基体或基层施工完成并通过质量检验合格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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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静电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GB5094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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