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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接地体
3.3.1 接地体上端距地面不宜小于0.7m。在寒冷地区接地体应埋设在冻土层以下。在土壤较薄的石山或碎石多岩地区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接地体埋深。
3.3.2 垂直接地体宜采用长度不小于2.5m的热镀锌钢材、铜材、铜包钢等接地体,也可根据埋设地网的土质及地理情况确定。垂直接地体间距不宜小于5m,具体数量可根据地网大小、地理环境情况确定。地网四角的连接处应埋设垂直接地体。
3.3.3 在大地土壤电阻率较高的地区,当地网接地电阻值难以满足要求时,可向外延伸辐射形接地体,也可采用液状长效降阻剂、接地棒以及外引接地等方式。
3.3.4 当城市环境不允许采用常规接地方式时,可采用接地棒接地的方式。
3.3.5 水平接地体应采用热镀锌扁钢或铜材。水平接地体应与垂直接地体焊接连通。
3.3.6 接地体采用热镀锌钢材时,其规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管的壁厚不应小于3.5mm。
2 角钢不应小于50mm×50mm×5mm。
3 扁钢不应小于40mm×4mm。
4 圆钢直径不应小于10mm。
3.3.7 接地体采用铜包钢、镀铜钢棒和镀铜圆钢时,其直径不应小于10mm。镀铜钢棒和镀铜圆钢的镀层厚度不应小于0.254mm。
3.3.8 除在混凝土中的接地体之间的所有焊接点外,其他接地体之间所有焊接点均应进行防腐处理。
3.3.9 接地装置的焊接长度,采用扁钢时不应小于其宽度的2倍,采用圆钢时不应小于其直径的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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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一般规定
- 3.2 接地系统组成
- 3.3 接地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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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接地汇集线
- 3.6 接地线
- 3.7 等电位连接方式
- 3.8 各类缆线的入局方式
- 3.9 接地线布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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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1 集中监控系统的接地与接口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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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3 配电系统
- 3.14 机房内辅助设备的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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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通信局(站)雷电过电压保护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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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2 防雷器的使用要求
- 9.3 通信局(站)电源系统雷电过电压保护原则
- 9.4 电源防雷器安装要求
- 9.5 计算机网络及各类信号线雷电过电压保护设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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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B 全国年平均雷暴日数区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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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D 网状、星形和星形-网状混合型接地
- 附录E 接地电阻的测试
- 附录F 土壤电阻率的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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