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8.2 坯料


8.2.1 生产线可采用连铸坯、钢锭或锻造坯作为坯料。

8.2.2 坯料断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坯料断面应根据产品的钢种、规格和用途等因素确定。

    2 坯料断面宜选用矩形坯或圆坯。

8.2.3 坯料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连铸矩形坯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连续铸钢方坯和矩形坯》YB/T 2011的有关规定。

    2 坯料质量应满足轧钢生产要求。

    3 坯料必要的检查、清理应在轧前工序完成。

条文说明

8.2.1 非合金钢、低合金钢、优质合金钢和部分特殊质量合金钢、部分不锈钢大型棒材宜采用连铸坯作为坯料;部分特殊质量合金钢、部分不锈钢大型棒材宜采用钢锭或锻坯作为坯料;不应单独采用钢锭或锻坯作为坯料。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目录导航

型钢轧钢工程设计规范 GB50410-2014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