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6.6 贮料荷载


6.6.1  贮料荷载可分为垂直荷载和水平荷载,垂直荷载应计算贮料、储仓自重及储仓上固定、悬挂设备的重量;水平荷载应计算贮料的侧压力及不平衡堆料荷载等,应符合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

6.6.2  贮料荷载应根据各类物料的装卸方式、贮料粒径、重力密度、内摩擦角、含水率等因素综合确定,相关的计算参数可按本规范附录D采用。

6.6.3  当计算筒仓结构时,相关荷载的取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筒仓设计规范》GB 50077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6.6.3  贮仓结构计算时,各类荷载的取值应依据具体工程中仓体型式、仓体构造、仓体材质以及贮料的物理特性、参数,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规定选用。

    对于钢筋混凝土筒仓的有关荷载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筒仓设计规范》GB 50077的有关规定。并注意以下荷载的取值:

    (1)当仓底设有多个卸料口时,应考虑偏心卸料所产的附加荷载作用;

    (2)当粉状贮料使用压缩空气输送入仓时,应考虑气压的附加荷载作用;

    (3)当仓底设有高速气动设备进行卸料时,应考虑仓底装料压力的影响;

    (4)卸料设备对贮仓产生的较大振动及冲击影响。

    此外,对于贮存煤粉等易燃粉尘的筒仓,尚应考虑易燃粉尘的爆炸压力(偶然荷载),详见本规范第8.2.3条的条文说明。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有色金属工程结构荷载规范 GB50959-2013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