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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布管
7.2.1 布管宜采用吊管机、拖车、爬犁等机械运输,不得在地面直接拖管或滚管。
7.2.2 当布管时,应按管口级配、防腐等级标识布管,相邻两管口圆周之差不应大于5mm,宜根据设计文件将热煨弯头、冷弯管拉运摆放到位。
7.2.3 当在沟上组焊时,钢管应沿放出的布管线布管。
7.2.4 当在沟下组焊时,宜采用机械运管,沿施工作业带运到指定的位置,宜用吊管机将管子吊放到管沟中,不得推管下沟。
7.2.5 当布管时,防腐管不得直接置于坚硬地面或石块上。防腐管下应加软质垫层,其高度应满足组装及安全要求。
7.2.6 坡度较大的地带应采取稳固钢管措施,防止钢管滑动。
7.2.7 当采用沟上布管及组装焊接时,布放管道的边缘至拟开挖管沟上口边缘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7.2.8 软质垫层中心连线(组装管道中心)至管沟中心线(线路中心)的距离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S——软质垫层中心至管沟(线路)中心的距离(m);
Dm——钢管的结构外径(m);
K——沟底加宽余量(m);
a——管沟边坡的水平投影距离(m);
y——安全距离,按项目规定取值(m);
h——沟深(m);
i——边坡系数。
7.2.2 相邻两管口圆周之差不大于5mm,是为了避免组对的错边超标。
7.2.6 对坡度较大的地带,为保证安全应采取有效稳管措施,常见做法为设置锚桩通过钢丝绳固定管口。
7.2.7 管道与管沟边的安全距离与土壤类别及管径壁厚等因素有关,鉴于现场条件千差万别,无法根据公式或根据经验数值给出一个安全值。安全距离的确定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结合现场情况在确保作业空间的前提下,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时予以明确规定。
7.2.8 软质垫层中心线至管沟中心线距离的确定,是为了确保管道组焊过程及后期下沟作业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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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基本规定
- 4 材料验收及保管
- 4.1 一般规定
- 4.2 管子验收
- 4.3 管道附件验收
- 4.4 阀门验收
- 4.5 焊接材料验收
- 4.6 防腐、保温材料验收
- 4.7 保管
- 5 交接桩与放线
- 5.1 交接桩
- 5.2 放线
- 6 施工便道修筑与作业带清理
- 6.1 施工便道修筑
- 6.2 作业带清理
- 7 防腐管运输及布管
- 7.1 运输
- 7.2 布管
- 8 管道组对、安装
- 8.1 一般规定
- 8.2 钢管切割及坡口加工
- 8.3 管道组对及安装
- 8.4 补偿器安装
- 8.5 支吊架安装
- 9 钢管焊接及焊缝质量检验
- 9.1 一般规定
- 9.2 焊接
- 9.3 焊前预热及焊后热处理
- 9.4 焊缝返修
- 9.5 质量检验
- 10 管道防腐保温及补口补伤
- 10.1 一般规定
- 10.2 管道防腐补口及补伤
- 10.3 管道保温层补口及补伤
- 11 管沟开挖
- 11.1 一般规定
- 11.2 管沟
- 11.3 开挖
- 11.4 验收
- 12 管道下沟及管沟回填
- 12.1 一般规定
- 12.2 管道下沟
- 12.3 管沟回填
- 13 清管、测径及试压
- 13.1 一般规定
- 13.2 清管及测径
- 13.3 管道的强度及严密性试验
- 14 管道干燥
- 15 管道附属工程
- 15.1 线路阀室
- 15.2 阴极保护
- 15.3 里程桩、转角桩、测试桩埋设
- 15.4 锚固墩
- 15.5 穿越地下管、线缆
- 15.6 水工保护与水土保持
- 16 交工验收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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