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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油气田集输管道施工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of oil and gas field gathering and transmission pipeline
GB 50819-2013
主编部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3年5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601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油气田集输管道施工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油气田集输管道施工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819-2013,自2013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4.3、8.1.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2年12月25日
前言
本规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0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43号)要求,由四川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规范编制组经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为16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材料验收及保管,交接桩与放线,施工便道修筑与作业带清理,防腐管运输及布管,管道组对、安装,钢管焊接及焊缝质量检验,管道防腐保温及补口补伤,管沟开挖,管道下沟及管沟回填,清管、测径及试压,管道干燥,管道附属工程,交工验收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石油工程建设专业标准化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由四川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四川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华阳镇龙灯山邮政所,邮政编码:6102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四川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划总院
参编单位:长庆石油勘探局油田建设工程公司
大庆油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黄正 何洪勇 韩建成 杨拥军 刘聪 严克勤
主要审查人:梁桂海 李献军 周剑琴 王成江 吴立斌 姜力 张丽娜 霍祥华 隋永莉 葛华 娄玉华 周立峰 虞雪峰 刘喜才 郑玉刚 李丽君
制订说明
《油气田集输管道施工规范》GB 50819-2013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12月25日以第1601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范制订过程中编制组多次深入大庆油田、长庆油气田、四川油气田、塔里木油气田等片区,进行了广泛的现场调研,走访了具有代表性的施工现场,同时参考了《油气集输设计规范》GB 50350、《油气田集输管道施工技术规范》SY/T 0422、《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6、《石油天然气站内工艺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 50540、《高含硫化氢气田集输管道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Y/T 4119等国家现行标准。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油气田集输管道施工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做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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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4 材料验收及保管
- 4.1 一般规定
- 4.2 管子验收
- 4.3 管道附件验收
- 4.4 阀门验收
- 4.5 焊接材料验收
- 4.6 防腐、保温材料验收
- 4.7 保管
- 5 交接桩与放线
- 5.1 交接桩
- 5.2 放线
- 6 施工便道修筑与作业带清理
- 6.1 施工便道修筑
- 6.2 作业带清理
- 7 防腐管运输及布管
- 7.1 运输
- 7.2 布管
- 8 管道组对、安装
- 8.1 一般规定
- 8.2 钢管切割及坡口加工
- 8.3 管道组对及安装
- 8.4 补偿器安装
- 8.5 支吊架安装
- 9 钢管焊接及焊缝质量检验
- 9.1 一般规定
- 9.2 焊接
- 9.3 焊前预热及焊后热处理
- 9.4 焊缝返修
- 9.5 质量检验
- 10 管道防腐保温及补口补伤
- 10.1 一般规定
- 10.2 管道防腐补口及补伤
- 10.3 管道保温层补口及补伤
- 11 管沟开挖
- 11.1 一般规定
- 11.2 管沟
- 11.3 开挖
- 11.4 验收
- 12 管道下沟及管沟回填
- 12.1 一般规定
- 12.2 管道下沟
- 12.3 管沟回填
- 13 清管、测径及试压
- 13.1 一般规定
- 13.2 清管及测径
- 13.3 管道的强度及严密性试验
- 14 管道干燥
- 15 管道附属工程
- 15.1 线路阀室
- 15.2 阴极保护
- 15.3 里程桩、转角桩、测试桩埋设
- 15.4 锚固墩
- 15.5 穿越地下管、线缆
- 15.6 水工保护与水土保持
- 16 交工验收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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