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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一般规定


7.1.1  多层工业建筑在振动荷载小于600N的中小型机床、制冷压缩机、电机、风机或水泵等设备作用下,楼盖结构振动响应计算和振动控制设计应符合本章的规定。

7.1.2  当楼盖上设置加工表面粗糙度较粗的机床,且楼盖单位宽度的相对抗弯刚度不小于表7.1.2的规定时,可不做竖向振动计算。

注:1 机床分布密度为机床布置区的总面积除以机床台数; 

       2 板梁相对抗弯刚度比、楼盖单位宽度、相对抗弯刚度按本标准第7.2.2条的规定计算。

7.1.3  次梁间距不大于2m、板厚不小于80mm的肋形楼盖和预制槽板宽度不大于1.2m的装配整体式楼盖,其梁和板截面最小尺寸应符合表7.1.3的规定。

条文说明

7.1.1  本条规定了楼盖微振控制设计的适用范围,本章给出的根据实测修正的计算方法是基于本条规定的特定试验条件和调查资料的条件下得到的。

7.1.2  本条为原规范编制组通过大量调研统计分析,给出的楼盖界限刚度限值。满足本条规定时,可不进行振动验算。条文中粗糙度“较粗”是指楼盖控制点合成振动速度峰值不大于1.5mm/s。

7.1.3  本条基于微振动控制需要给出楼盖梁、板的最小尺寸,供设计人员在初步设计时借鉴。鉴于针对微振动控制振动荷载较小,本条规定比本标准第6.1.3条有所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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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建筑振动控制设计标准 GB5019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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