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4.2 连续逆流清洗法


4.2.1  连续逆流清洗法可采用图4.2.1的基本工艺流程。末级清洗槽废水浓度不得超过允许浓度。

图4.2.1 连续逆流清洗法的基本工艺流程

 4.2.2  连续逆流清洗法的小时清洗用水量可按下式计算,并应以小时电镀镀件面积的产量进行复核,其镀件单位面积的清洗用水量应小于50L/m2:

 (4.2.2)  

式中:q1——小时清洗水量(L/h);

      d——单位时间镀液带出量(L/h);

       n——清洗槽级数;

      C0——电镀槽镀液中金属离子浓度(mg/L);

      Cn——末级清洗槽废水中金属离子浓度(mg/L);

 

      S——浓度修正系数,指每级清洗槽的理论计算浓度与实测浓度的比值。

4.2.3  浓度修正系数宜通过试验确定,当无试验条件时,可按表4.2.3的规定确定。

表4.2.3  浓度修正系数

4.2.4  连续逆流清洗的各级清洗槽之间应设置溢流挡板、溢流窄缝、溢流导管等防止水流短路的措施。清洗槽底部宜设置排空管。

条文说明

4.2.3  综合归纳国内外的有关资料及实测数据,提出了本条所推荐的各级清洗槽的浓度修正系数。由于影响修正系数的因素很多,不同电镀产品之间存在差异,所以凡有条件的单位,宜针对具体情况实测或通过试验确定。

4.2.4  连续逆流清洗的各级清洗槽若水流溢流分布设计不当,使补入的清洗水不能在各清洗槽内充分逆流,造成水流不均以致水流短路,会影响清洗效果。连续逆流清洗槽水流溢流分布方式的装置比较见表5。

表5  水流溢流分布比较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电镀废水治理设计规范 GB50136-2011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