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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为了适应有色金属工程建设需要,满足工业建筑物、构筑物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有色金属矿山、冶炼、加工各类工程新建、扩建的主体工程和辅助设施的结构设计。
1.0.3 有色金属工程结构设计涉及的作用,应包括直接作用(即荷载)和间接作用(含温度、变形等)。本规范主要对直接作用作出规定,有关规定同样适用间接作用。
1.0.4 有色金属工程结构中采用的各类荷载及作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2 本规范适用于有色金属工程中的主体工程和辅助设施的结构设计;其中主体工程是指用于生产工艺的厂房、构筑物,辅助设施是指为生产主流程服务的各类配套建筑及一般构筑物。
本规范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的原则制订,是对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补充与延伸。
1.0.3 在有色金属工程设计中,作用在工程结构上的外力(影响)不仅涉及荷载(直接作用),还会遇到温度、地基变形、工程材料的收缩和徐变、焊接应力以及地震等(间接作用),本规范以荷载为主,温度等作用也有所涉及,涵盖内容有所扩大。考虑设计人员的习惯和使用方便,凡在条文中未区分荷载与间接作用的,则对荷载的技术规定同样适用于间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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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和符号
- 2.1 术语
- 2.2 符号
- 3 荷载分类及其代表值
- 3.1 荷载分类
- 3.2 荷载代表值
- 4 荷载组合
- 4.1 一般规定
- 4.2 荷载效应组合值
- 4.3 荷载的有关系数
- 4.4 可变荷载的折减
- 5 永久荷载
- 6 可变荷载
- 6.1 楼、地面可变荷载
- 6.2 动力机器荷载
- 6.3 吊车荷载
- 6.4 工业炉、窑基础荷载
- 6.5 管网及装置荷载
- 6.6 贮料荷载
- 6.7 其他荷载
- 7 间接作用
- 7.1 温度作用
- 7.2 其他作用
- 8 偶然荷载
- 8.1 一般规定
- 8.2 爆炸荷载
- 8.3 其他荷载
- 9 荷载条件
- 9.1 一般规定
- 9.2 荷载条件内容
- 9.3 荷载条件评审
- 9.4 其他规定
- 附录A 矿山工程楼、地面可变荷载
- 附录B 冶炼工程楼、地面可变荷载
- 附录C 金属加工工程楼、地面可变荷载
- 附录D 工程常用物料物理参数
- 附录E 工程常用机器动力效应系数
- 附录F 钢筋混凝土肋形楼板自振频率简化计算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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