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4.1 生产规模及产品
4.1.1 新建小型型钢生产线生产规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以小规格型钢为主要产品的生产线,设计年产量不宜小于25万t。
2 以合金钢为主要钢种的生产线,设计年产量不宜小于30万t。
3 以普通质量非合金钢和普通质量低合金钢为主要钢种的生产线,设计年产量不宜小于50万t。
4.1.2 产品品种划分宜符合下列要求:
1 小规格圆钢、方钢、扁钢、六角钢、八角钢等简单断面型钢宜划分为小型棒材类。
2 带肋钢筋和光圆钢筋宜划分为钢筋类。
3 小规格角钢、槽钢等复杂断面型钢宜划分为小规格型钢类。
4.1.3 主要品种的规格范围宜符合下列要求:
1 棒材宜为直径8mm~50mm圆钢及相应断面的方钢、六角钢、八角钢、(5~20)mm×(30~100)mm扁钢;
2 钢筋直径宜为8mm~50mm;
3 角钢宜为2.5#~8#;
4 槽钢宜为5#~10#。
4.1.1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钢分类》GB/T 13304和2004年1月1日实施的《中国钢铁工业生产统计指标体系》,钢按化学成分和质量等级分为“四类八级”,钢种分类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中国钢铁工业生产统计指标体系》钢种分类表
说明 返回
顶部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4 小型型钢
- 4.1 生产规模及产品
- 4.2 坯料
- 4.3 生产工艺
- 4.4 工艺操作设备
- 4.5 工作制度、工作时间及负荷率
- 4.6 车间平面布置
- 5 中型型钢
- 5.1 生产规模及产品
- 5.2 坯料
- 5.3 生产工艺
- 5.4 工艺操作设备
- 5.5 工作制度、工作时间及负荷率
- 5.6 车间平面布置
- 6 中型棒材
- 6.1 生产规模及产品
- 6.2 坯料
- 6.3 生产工艺
- 6.4 工艺操作设备
- 6.5 工作制度、工作时间及负荷率
- 6.6 车间平面布置
- 7 大型型钢
- 7.1 生产规模及产品
- 7.2 坯 料
- 7.3 生产工艺
- 7.4 工艺操作设备
- 7.5 工作制度、工作时间及负荷率
- 7.6 车间平面布置
- 8 大型棒材
- 8.1 生产规模及产品
- 8.2 坯料
- 8.3 生产工艺
- 8.4 工艺操作设备
- 8.5 工作制度、工作时间及负荷率
- 8.6 车间平面布置
- 9 供配电设施
- 10 电气传动及自动化系统
- 10.1 电气传动
- 10.2 自动化仪表
- 10.3 自动化系统
- 11 电讯设施
- 11.1 电话系统
- 11.2 有线对讲系统
- 11.3 无线对讲系统
- 11.4 工业电视系统
- 12 公辅设施
- 12.1 轧辊间设施
- 12.2 检化验设施
- 12.3 燃气设施
- 12.4 热力设施
- 12.5 给排水设施
- 12.6 采暖、通风与空调设施
- 13 建筑与结构
- 13.1 一般规定
- 13.2 主厂房
- 14 安全、卫生与环保
- 14.1 一般规定
- 14.2 安全
- 14.3 卫生
- 14.4 环保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