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4.3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规定


4.3.1  对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应根据不同的设计要求,分别采用作用的短期效应组合和长期效应组合进行设计,并应保证变形、裂缝、加速度等计算不超过相应的规定限值。

    1  短期效应组合:

     2  长期效应组合:

     式中:Ψci——第i个可变作用的准永久值系数。

4.3.2  电视塔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控制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风作用下,塔上桅杆顶点的水平位移不宜大于该点离地高度的1/100;

    2  在风荷载和不均匀日照温差的作用下,对设置有转角要求设备(如天线)的塔在设备所在位置处的塔身转角,不得大于设备允许转角的规定限值;

    3  按4.3.1条规定的效应组合作用下,钢筋混凝土构件的最大裂缝宽度不应大于0.2mm;

    4  在风荷载的作用下,对塔上设有游览设施和有人房间的塔,其游览设施和有人房间所在位置处塔身动风位移加速度不宜大于0.2m/s²。

条文说明

4.3.1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一般情况塔体只作短期效应组合设计。其他构件应依不同要求分别采用短期效应和长期效应组合进行设计。

4.3.2  本条仅列出电视塔正常使用控制条件的一般限值,对塔上设有游览设施(如瞭望平台、餐厅等)的塔,设计时应控制所在位置的风振位移加速度,其值宜控制在不大于0.2m/s²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混凝土电视塔结构技术规范 GB50342-2003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