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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结构选型及布置
3.3.1 工业建筑的结构选型应满足生产工艺和建筑功能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承受振动荷载的工业建筑,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组合结构或钢结构;
2 工业建筑抗侧力结构的布置应与振动荷载作用方向协调;
3 结构的平面和竖向布置宜规则,传力路径应明确、合理;
4 多层工业建筑宜采用混凝土楼盖或组合楼盖。
3.3.2 当工业建筑设置振动荷载较大的动力设备时,动力设备宜单独设置基础并与主体结构隔开。
3.3.3 振动控制要求较高的多层工业建筑内不宜设置起重机;当需要设置时,应设置独立的支承结构并与主体结构隔开。
3.3.4 承受振动影响的工业建筑,当天然地基不能满足振动控制要求时,应进行地基处理或采用桩基础。
3.3.5 承受振动荷载的工业建筑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
3.2.1 有振动控制要求的工业建筑选址及规划时,振动控制要求较高的工业建筑(包括精密仪器和精密加工厂房、实验室等工业建筑)一般设在距离铁路、公路主干道、锻造或冲压车间、铸造车间、炼钢和轧钢车间、大型空压站等振源较远的地点。对于不适宜建厂或经济上不合理的地址,可以迁址或调整总图规划。厂区内部既有振敏对象新增振源,或既有振源新增振敏对象时宜远离,并根据振动发展预测合理设计控制余量。
3.2.2 当工业建筑动力设备的振动荷载较大时,如锻锤、落锤等大型动力设备,不宜建在软土、填土、液化土等不利地段。难以避开时,应进行地基处理或采用桩基础。
3.2.3 精密加工区、精密仪器和精密设备应与振源设备分区布置;精密加工设备和精密仪器布置应避开毗邻电梯间、楼梯间和物料输送装置。
3.2.4 多层工业建筑中较重、较大振动设备和冲击式机器宜布置在底层或地下室基础底板上,做大质量基础减振或做隔振基础;为本建筑物服务的空调机组、通风机、循环水或供水水泵、备用电源的发电机组,采取隔振、降噪措施后集中设置在对精密加工和精密仪器振动影响较小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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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和符号
- 2.1 术语
- 2.2 符号
- 3 基本规定
- 3.1 一般规定
- 3.2 工业建筑选址及设备布置
- 3.3 结构选型及布置
- 3.4 结构振动验算
- 4 结构振动计算
- 4.1 一般规定
- 4.2 结构振动分析数值计算方法
- 5 单层工业建筑振动控制
- 5.1 一般规定
- 5.2 结构振动计算
- 5.3 构件内力计算
- 5.4 振动控制构造措施
- 6 多层工业建筑振动控制
- 6.1 一般规定
- 6.2 结构振动计算
- 6.3 结构振动控制措施
- 7 多层工业建筑楼盖微振动控制
- 7.1 一般规定
- 7.2 楼盖微振动计算
- 7.3 楼盖微振动控制措施
- 8 工业建筑振动测试
- 9 既有工业建筑振动控制措施
- 附录A 多层工业建筑楼盖微振动位移传递系数简化计算
- 本标准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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