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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站内设备安装


8.5.1  吊梁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站口段吊梁的平面位置允许偏差为0~5mm;非站口吊梁的平面位置允许偏差为0~10mm。

    2  吊梁标高的允许偏差为±5mm。

    3  对于单线循环脱挂式抱索器客运索道,前后横梁的水平度的允许偏差为1/2000,2根横梁的间距允许偏差为0~5mm。

8.5.2  吊钩和吊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吊钩或吊架与轨道的接合面,应平行于轨道中心线,间距允许偏差为0~5mm。

    2  吊钩或吊架与轨道的结合面中心标高的允许偏差为±5mm。

    3  吊钩或吊架与轨道的结合面垂直度的允许偏差为5/1000。

8.5.3  轨道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运行区段轨道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5.3的规定。检修区段轨道的允许偏差可加大1倍。

    2  站内轨道接头的轨顶高差不得大于0.5mm。

    3  轨道接头至最近吊钩的距离,直线段不得大于0.7m,曲线段不得大于0.5m。

    4  轨道工作面应润滑。

8.5.4  道岔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搭接道岔的标高应与基本轨道的标高一致;

    2  搭接道岔的岔尖应与基本轨道紧贴,当客车、货车通过道岔时,岔尖应无翘起和摇动;

    3  平移道岔的轨道中心线与基本轨道中心线的偏移,不得大于0.5mm,接头间隙不得大于2mm,轨顶高差不得大于0.5mm。

8.5.5  导向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导向板与轨道之间水平距离的允许偏差为±2mm。

    2  导向板与轨道之间垂直距离的允许偏差,当客车、货车上装有导向滚轮时为±5mm;没有导向滚轮时为±10mm。

    3  导向板的接头应平滑。

    4  导向板的工作面应润滑。

8.5.6  挂结器和脱开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挂结器或脱开器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5.6的规定。

    2  采用脱挂式抱索器的索道,应按设计要求,以牵引索或运载索为基准,对特征点横剖面上的相关尺寸和特征点的纵向定位尺寸进行检查,并应校正设备和监控装置工作面与牵引索或运载索的相对位置。

    3  挂结器或脱开器安装后,应检查客车、货车的通过性,不得出现抱索失误、抱索不良、脱索失误、脱索不良等现象,客车、货车在进出站时也不得出现异常摆动现象。

8.5.7  驱动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除放置垫板处外,其余的基础顶面应铲麻处理,每100cm2面积内应有3个~4个小坑,小坑的深度不得小于20mm,铲麻后用水冲洗干净。

    2  驱动轮和从动轮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驱动轮纵、横向中心线对设计中心线的允许偏差,货运索道为0~2mm,客运索道为0~1mm。

        2)卧式驱动装置驱劲轮的中心标高的允许偏差,货运索道为±2mm,客运索道为±1mm。

        3)在任意方向检测,卧式或立式驱动装置驱动轮的水平度或垂直度的允许偏差,货运索道为0.3/1000,客运索道为0.15/1000。

        4)单槽或双槽驱动轮的绳槽中心线,应与出侧和入侧牵引索的中心线吻合,偏移不得大于牵引索直径的1/20,偏斜不得大于1/1000。

        5)从动轮的绳槽中心应对准双槽驱动轮相应的绳槽中心,用拉线法检测时,允许偏差应为牵引索直径的1/10。

        6)立式驱动装置从动轮垂直度的允许偏差为0.3/1000;卧式驱动装置从动轮的轴心线,对驱动轮横向中心线方向的垂直剖面平行度的允许偏差为0~0.5mm。

8.5.8  拉紧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小车轨道中心线与设计中心线的允许偏差为0~2mm;

    2  轨道工作面标高的允许偏差为±2mm;

    3  轨距的允许偏差为+5mm;

    4  轨道的接头应平整光滑;

    5  拉紧轮或拉紧索导向轮绳槽的中心线,应与出侧和入侧牵引索、运载索或拉紧索的中心线吻合,偏移不得大于拉紧索直径的1/20,偏斜不得大于1/1000;

    6  拉紧装置安装后,拉紧小车的4个滚轮均应靠贴在轨面上。

8.5.9  导向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导向轮中心标高的允许偏差为±3mm。当导向轮中心的标高直接关系到挂结或脱开质量时,允许偏差为±1mm。

    2  导向轮绳槽中心线应与牵引索或运载索的中心线吻合,偏移不得大于牵引索或运载索直径的1/15,偏斜不得大于1/1000。

    3  垂直导向轮的垂直度、水平导向轮的水平度或倾斜导向轮的倾斜度的允许偏差为0.5/1000。

8.5.10  双线循环式货运索道迂回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直径为5m或6m的迂回轮,在现场组装后,直径的允许偏差为±6mm,径向圆跳动不得大于8mm,端面圆跳动不得大于10mm。

    2  迂回轮工作面与轨道中心线之间径向尺寸的允许偏差为±10mm。

    3  迂回轮校正合格后,应将底座焊牢在支座上。

8.5.11  双线循环式货运索道滚轮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个滚轮的径向圆跳动和端面圆跳动,不得大于2mm;

    2  滚轮轮缘与货车运行小车之间的间隙,不得大于10mm;

    3  滚轮组应能保证货车无障碍通过;

    4  滚轮组的曲率半径,应采用弦长不小于1500mm的弧形样板检查,与样板之间的间隙不得大于2mm;

    5  滚轮组的曲率半径应与轨道的曲率半径相适应,径向尺寸的允许偏差为±5mm;

    6  垂直滚轮组各滚轮绳槽中心直线度的允许偏差应为牵引索直径的1/10;

    7  垂直滚轮组绳槽中心线应与牵引索中心线吻合,偏移的最大横向值,不得大于牵引索直径的1/10;

    8  水平滚轮组各滚轮绳槽中心平面对设计水平面的允许偏差应为牵引索直径的1/10;

    9  滚轮组弧长范围内轨道顶部标高的允许偏差为±5mm。

8.5.12  双线往复式客运索道滚子链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安装过程中导轨或滚子架的工作面,不得受到损伤。

    2  导轨或滚子架工作面的曲率半径,应采用弦长不小于1.5m的弧形样板检查,与样板之间的间隙不得大于1mm。

    3  导轨任意横截面的槽底轮廓线或固定滚子的工作母线水平度的允许偏差为3/1000。

    4  导轨或滚子架的接缝处,间隙不得大于1mm,高差不得大于0.5mm。

    5  小链板滚轮中心线应与导轨及大链板导槽中心线吻合,滚轮运动时,滚轮不得损伤上、下导槽边缘。

    6  大链板绳槽或固定滚子中心线应与承载索中心线吻合,偏移的最大横向值,不得大于承载索直径的1/20。

    7  大链板绳槽中心或固定滚子工作面标高的允许偏差为±3mm。

    8  大链板绳槽与承载索表面或固定滚子工作面与承载索保护面宜相互接触;未接触处的间隙,不得大于1mm。

    9  扁钢或滚子架与预埋件的正式焊接,应在滚子链安装合格后进行。

    10  采用双承载索的双线往复式客运索道,每个轨路中的双滚子链,除应符合本条第1款~9款的规定外,2个绳槽的间距和平行度的允许偏差为0~2mm。同一横截面绳槽中心标高的允许偏差为±2mm。

8.5.13  重锤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导轨中心线对设计中心线的允许偏差为0~20mm。

    2  在全长范围内,导轨垂直度的允许偏差为0~10mm。

    3  导轨轨距的允许偏差为+50mm。

    4  导轨的接头应平整光滑。

    5  重锤块应交错排列、互相靠紧、避免松动和防止掉落。

    6  整体混凝土重锤应按设计施工,并应取样测定密度和强度。

    7  重锤或重锤箱上的导向块与导轨之间上下左右的间隙应相等,当间隙不相等时,应调整重锤块的位置。

    8  重锤或重锤箱在升降过程中不得出现卡阻现象。

    9  牵引索或运载索重锤质量的允许偏差,货运索道为8/1000;客运索道为4/1000。

    10  承载索重锤质量的允许偏差,货运索道为12/1000;客运索道为6/1000。

8.5.14  货车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货车应按设计要求逐辆检查脱挂式抱索器的功能尺寸,不合格的货车不得交付安装。

    2  吊架在纵、横向的冬种变形不得大于5mm;吊钩间距的允许偏差为0~3mm;吊钩孔同轴度的允许偏差为0~2mm。

    3  货箱箱体的变形量,货箱口对角线长度之差不得大于5mm,两端销轴同轴度的允许偏差为0~2mm。

    4  对于翻转式货车,应检查启闭机构的灵活性与可靠性以及货箱翻转的灵活性。

    5  对于底卸式货车,应检查启闭机构和底板的灵活性与可靠性。

    6  应对货车与站内轨道、道岔、吊钩、护轨、挡轨、导向板、装载、卸载、复位等设施的适应性进行检查。

    7  货车应按顺序编号。

8.5.15  客车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双线往复车厢式索道客车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运行小车应先在地面进行检查,各车轮绳槽中心直线度的允许偏差应为运行小车总长的1/1500和承载索直径的1/20。各车轮与小横梁或各大、小横梁之间,应无松动、无窜动、无碰剐、无卡阻。采用双承载索的客车,2个运行小车的间距和平行度的允许偏差为0~3mm。

        2)牵引索末端套筒的连接,应符合本标准第8.1.8条的规定。

    2  单线循环式索道客车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全扶手、踏板或围栏,应能灵活动作;

        2)车门和车门机构应能灵活动作,并应与站内的开关门机构相协调;

        3)减振器、导向器等重要部件的安装,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3  各种客车的导向器,应与站内的导向装置相协调。

    4  应对各种客车与站内有关设施的适应性进行检查。

    5  客车应按编号顺序安装。

条文说明

8.5.1、8.5.2  这两条对吊梁、吊钩和吊架的安装做出了规定。

    (1)吊梁是吊钩或吊架的安装基础,所以,要以索道中心线和测量桩点为基准,逐个测量各预埋件的平面位置和标高,偏差超过规定值时,安装前需要纠偏。

    (2)对于单线循环脱挂式抱索器客运索道,站内前后横梁如果安装偏差过大,则影响站内加减速段及其大梁等设备的安装精度。

8.5.4  对于直线道岔,安装时直线段要和曲线段相切,搭接处不能有折曲现象;对于曲线道岔,安装时岔头要和基本轨道圆滑过渡。

8.5.5  本条对导向板的安装做出了规定。

    导向板安装后主要检查连接的可靠性,接头的平滑程度和其空间尺寸是否有利于客车、货车的平稳运行。

8.5.6  本条对挂结器和脱开器的安装做出了规定。

    挂结器或脱开器安装后,需要慢速驱动牵引索或运载索和挂结器或脱开器中的有关设备,使一辆客、货车缓慢通过挂结器或脱开器,反复检查抱索器在各特征点的动作状态和客车、货车的进、出站情况,及时调整相关设备和相关尺寸,以确保客车、货车安全,平稳地进行脱开和挂结。

8.5.8  本条对拉紧装置的安装做出了规定。

    (1)安装前需要对设备进行检查,各紧固件要紧固牢靠,剖分式拉紧轮的精制螺栓连接应当接触紧密,定位可靠;拉紧轮需转动灵活、无异常响声;拉紧装置轨道中心线应该与设计中心线吻合,轨道的标高和轨距偏差值,按本条的偏差值进行检查。

    (2)安装后拉紧轮的绳槽中心线要与出侧和入侧牵引索或运载索的中心线吻合,拉紧装置的4个滚轮应该靠贴在轨道面上。

8.5.9  导向轮含垂直导向轮、水平导向轮和倾斜导向轮。其中垂直导向轮的轮轴要水平安装,但支撑轮轴的轴承座的基础表面可以与水平面成任意角度。为了防止支撑轴承座沿基础表面移动,安装校正后,在支撑轴承座两端部应当加挡铁,并将挡铁焊在基础垫板上。

    安装完毕的导向轮需转动灵活,无阻滞现象。

8.5.10  本条对双线循环式货运索道迂回轮的安装做出了规定。

    (1)货车迂回轮主要用于自动转角站或端站,本设备的绳轮一般为型钢焊接结构,由于运输条件限制,制造厂在预组装后拆成便于运输的构件,因此,现场组装后需矫正运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变形,以保证货车平稳通过迂回轮。

    (2)迂回轮安装校正合格后,底座应当焊牢于站内支座上。

8.5.12  滚子链是双线往复式客运索道导绕承载索的设备,其结构分为无极式和有极式两种。

8.5.13  本条对重锤的安装做出了规定。

    重锤或重锤箱两侧导向块或导向滚轮与导轨之间的间隙应大致相等,否则需要调整重锤块的位置,以保证升降过程中不出现卡阻现象。

8.5.14  本条对货车的安装做出了规定。

    由于货车在运输和存放过程中比较容易产生变形,因此要求在安装前进行逐辆检查脱挂式抱索器、吊架和货箱的功能尺寸。

    为了保证挂结与脱开质量,在检查脱挂式抱索器的功能尺寸时,需采用专用检查工具,以轨道工作面的中点为基准点检查钳口的定位尺寸和钳口的最大与最小开度,还需检查脱挂轮的定位尺寸和工作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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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索道工程技术标准 GB5012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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