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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5.1.1 并联电容器装置的设备选型,应根据下列条件确定:
1 电网电压、电容器运行工况;
2 电网谐波水平;
3 母线短路电流;
4 电容器对短路电流的助增效应;
5 补偿容量和扩建规划、接线、保护及电容器组投切方式;
6 海拔高度、气温、湿度、污秽和地震烈度等环境条件;
7 布置与安装方式;
8 产品技术条件和产品标准。
5.1.2 并联电容器装置的电器和导体选择,应满足在当地环境条件下正常运行、过电压状态和短路故障的要求。
5.1.3 并联电容器装置总回路和分组回路的电器导体选择时,回路工作电流应按稳态过电流最大值确定。
5.1.4 并联电容器装置的电气设备绝缘水平,不应低于变电站、配电站(室)中同级电压的其他电气设备。
5.1.5 制造厂生产的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其组合结构应便于运输、现场安装、运行检修和试验,并应使组装后的整体技术性能满足使用要求。
5.1.1 本条所列8款要求是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在设备选型时应考虑的主要问题。并联电容器装置接入处的母线电压决定电容器的额定电压,电网运行工况则关系到装置中各设备的参数。如:电容器组投入容量与涌流倍数和谐波放大倍数均有关,涌流倍数和谐波放大倍数又与电抗率有关;电网谐波水平是决定串联电抗器参数和电容器分组容量的条件;母线短路电流和电容器组对短路电流的助增效应,是校验设备的动热稳定的条件,特别是选择断路器的重要条件;电容器组容量是选择单台电容器容量的依据之一;接线和保护存在互相配合的关系;电容器组投切方式不同对断路器性能的要求也不同,采用自动投切装置对电容器组进行频繁投切,要求断路器应具有频繁投切的功能,少油断路器(产品已经被淘汰,部分地区几年前就停用了)就不能满足要求,则需要选用真空开关,但真空开关分闸时存在一定的重击穿概率,又需要考虑用避雷器抑制操作过程中产生的过电压;环境条件是设备选择的重要依据,关系到电气设备外绝缘爬电距离、产品的类别,例如:耐低温产品、耐污秽产品、湿热带产品、高海拔产品等;屋内布置有防污染的效果,屋外布置则需要考虑环境的污秽等级;为了降低电容器安装框架高度可能需要采用卧式电容器;制造行业制订的产品标准,如:《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JB/T 7111、《低压关联电容器装置》JB/T 7113、《集合式高压并联电容器》JB/T 7112和IEC标准《并联电容器》IEC 60871等。电力行业制订的设备选择标准,如:《高压并联电容器使用技术条件》DL/T 840、《高压并联电容器单台保护用熔断器订货技术条件》DL 442、《高压并联电容器用串联电抗器订货技术条件》DL 462、《高压并联电容器用放电线圈使用技术条件》DL/T 653等也是设计的依据。如前所述,本条所列8款要求,在设备选型时均应给予全面考虑。
5.1.2 本条规定为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电器和导体选择应满足的技术要求。为了保证安全运行,选用的电器和导体应满足运行电压、长期允许电流、短路时的动热稳定及操作过程的特殊要求,操作过程的特殊要求包括:合闸预击穿、合闸涌流、分闸可能产生的重击穿和由此而产生的过电压及其保护等。
根据为本规范所做的科研成果,电网中集中装设大容量的并联电容器组,将会改变装设点的网络性质,并联电容器组对安装点的短路电流起助增作用(见第5.1.1条第4款要求),并且,助增作用随着电容器组容量增大和电容器性能的改进(介损和有效电阻降低),以及开关动作速度加快而增大。在电容器组的总容量与安装点的母线短路容量之比不超过5%(对应于K=5%)或10%(对应于K=12%),在这种情况下的助增作用相对较小,可以不考虑。如果按本规范规定装设电容器组,其总容量一般不会超过安装点短路容量的5%,是可以不计助增作用的。少数情况需要考虑助增作用时,可按照导体和电器选择设计标准中提供的方法计算,按常规方法计算的短路电流值要乘上助增校正系数(有效值校正系数,冲击值校正系数),即可得到考虑助增影响后的短路电流值。
5.1.3 本次修订删除了原规范中“过电流倍数应为回路额定电流的1.30倍”的说法,原因是与第5.8.2条重复。
5.1.4 并联电容器装置是变电站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保证其安全运行对电网十分重要。因此,强调其外绝缘配合应不低于相同电压等级的其他电气设备。
5.1.5 本条规定是对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结构的要求,成套装置应有灵活的组装结构,运输时可化整为零,运到现场后又要容易组装成成套装置,并能保持其成套装置的性能,在结构上应达到方便运输、安装、检修和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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