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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管井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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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296-2014

主编部门:中国冶金建设协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5年4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460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管井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管井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296-2014,自2015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5、3.0.8、7.6.10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供水管井技术规范》GB 50296-99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6月23日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由中冶集团武汉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原国家标准《供水管井技术规范》GB 50296-99进行修订而成。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进行了广泛调查研究,结合十多年来《供水管井技术规范》GB 50296-99的执行和新技术的应用,征求了生产、科研、设计等部门和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8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管井布置、管井结构设计、管井设计出水量的确定、管井施工和管井验收等。

    本次修订的内容包括:

    1.适用范围增加了降水管井和热源管井;

    2.增加了3个附录;

    3.增加了降水管井和热源管井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内容;

    4.修改了过滤器设计、洗井质量要求等内容。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冶金建设协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冶集团武汉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成果,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有需要修改的意见和补充建议,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至中冶集团武汉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科技质量部(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冶金大道17号,邮政编码:430080),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冶集团武汉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

              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工程学院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

              河北建设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武汉地质工程勘察院

    主要起草人:彭易华  丁洪元  陈树林  张锡范  李天成 姚爱国  闫鼎熠  梁金国  徐贵来

    主要审查人:范士凯  郭明田  辛伟  孙继朝  肖长来 彭祥  白银国  王连新  王举平

条文说明

    《管井技术规范》GB 50296-2014,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6月23日以第460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范是在《供水管井技术规范》GB 50296-99的基础上修订而成,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冶金工业部武汉勘察研究院,参编单位是中国市政西南设计研究院、中国煤田地质总局、冶金工业部勘察研究总院、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昆明勘察院、合肥大学,主要起草人员是胡琏、张锡范、叶贵均、李天成、蒋本昌、邱掌珠。

    为了便于广大工程技术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管井技术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写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作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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