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3 原则


3.1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应传递信息清晰、明确、简洁的信息,以引起道路使用者的注意,并使其具有足够的发现、认读和反应时间。

3.2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不应传递与道路交通无关的信息,如广告信息等。

3.3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传递的信息不应相互矛盾,应互为补充。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目录导航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1部分:总则 GB5768.1-2009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