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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安全规定
3.5.1 系统输出必须采用悬浮方式。
3.5.2 整流机架、直流配电设备内部的经常性操作区域与非经常性操作区域应设置隔离装置。
3.5.3 系统的交流或直流裸露带电部件应设置外壳、防护挡板或防护门,增加绝缘包裹等措施。
3.5.4 设备外壳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20,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 4208的有关规定。
3.5.5 日常维护可能触及的系统直流母排处应套上有正、负极颜色标识的热缩套管,并应在醒目处设置警告标志。
3.5.6 机房孔洞的防火封堵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3.5.7 系统设备的维护通道应铺设绝缘胶垫,宽度不宜小于1000mm,厚度不宜小于4mm。
条文说明
3.5.1 高压直流电源系统采用悬浮方式供电是借鉴电力系统输配电的方式,接触到同一极而无论其电压等级高或低都是安全的,可以保障操作及维护人员的人身安全。操作人员若不慎接触正、负母排的某一极时,不构成供电回路,不会危及人身安全;反之,若高压直流电源系统不采用悬浮方式供电,即正、负母排的一极接地,则当操作人员触碰到另一极时,将构成直流导电回路,导致触电事故,危害人身安全。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3.5.5 本条规定为避免操作及维护人员碰到带电部位,以保证安全。另外,在维护操作高压直流电源系统设备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3.5.6 对机房孔洞进行封堵可以防止火灾的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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