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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管线工程
8.7.1 管线工程的评定应包括管线工程设计、管线材料、管线工程施工质量3个分项,满分为7分。按照本标准附录H中表H.0.6的评定指标评分。
8.7.2 管线工程设计(3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管线工程设计工作年限。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文件。
8.7.3 管线材料(2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管线材料质量。
评定方法:审阅材料质量检验报告和产品认证资料。
8.7.4 管线工程施工质量(2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情况。
评定方法:审阅施工记录和质量验收资料。
条文说明
8.7.1 管线工程的评定包括管线工程设计、管线材料、管线工程质量3个分项。本次修订,将原条文中“外观质量”分项并入“管线工程质量”。
8.7.2 本条提出的管线工程设计工作年限为各类管线中最低的设计工作年限。根据调查,空调管道的合理使用寿命平均为20年,给水装置为40年,卫生间设施为20年,电气设施为40年。管线工程的实际工作年限总是低于结构的实际工作年限,在住宅使用过程中更换管线是不可避免的,设计时应考虑管线维修与更换的方便。在本标准其他章节已有关于方便管线更换的要求,本条不再规定。
8.7.3《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第3.1.9条规定:工程所用的管材、管道附件、构(配)件和主要原材料等产品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进行进场验收并妥善保管。进场验收时应检查每批产品的订购合同、质量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进口产品的商检报告及证件等,并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进行复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8.7.4 管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包括但不局限于给水排水、生活用电和城镇燃气等管线工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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