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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直埋线路
7.3.1 直埋线路宜采用有外护层的铠装电缆,芯线绝缘层标识应符合本规范第6.3.9条规定。
7.3.2 直埋敷设的电缆线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地下管网较多、有较频繁开挖的地段不宜直埋。
2 直埋电缆应沿道路或建筑物边缘埋设,并宜沿直线敷设,直线段每隔20m处、转弯处和中间接头处应设电缆走向标识桩。
3 电缆直埋时,其表面距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0.7m;电缆上、下、左、右侧应铺以软土或砂土,其厚度及宽度不得小于100mm,上部应覆盖硬质保护层。直埋敷设于冻土地区时,电缆宜理入冻土层以下,当无法深埋时可在土壤排水性好的干燥冻土层或回填土中埋设。
4 直埋电缆的中间接头宜采用热缩或冷缩工艺,接头处应采取防水措施,并应绝缘良好。中间接头不得浸泡在水中。
5 直埋电缆在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腐蚀介质场所及引出地面2.0m高至地下0.2m处,应加设防护套管。防护套管应固定牢固,端口应有防止电缆损伤的措施,其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6 直埋电缆与外电线路电缆、其他管道、道路、建筑物等之间平行和交叉时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7.3.2的规定,当距离不能满足表7.3.2的要求时,应采取穿管、隔离等防护措施。
表7.3.2 电缆之间,电缆与管道、道路、建筑物之间平行和交叉时的最小距离(m)
7 直埋电缆回填土应分层夯实。
7.3.1 本条规定是从防止外力破坏考虑的。调研发现施工现场直埋电缆的绝缘故障主要是由开挖、碾压导致的绝缘层机械损伤引起的,因此施工现场的直埋线路宜采用铠装电缆。
7.3.2 对本条说明如下:
2 施工现场供用电线路直埋敷设应首先满足供用电线路的安全要求。考虑到施工现场的场地经常开挖和回填,为防止电缆被挖断或碰伤,电缆宜沿路边、建筑物边缘埋设。为便于电缆的查找、维修和保护,应沿线路走向设电缆走向标识。
4 电缆的中间接头是指在布置电缆线路时电缆的长度不能满足现场要求,或电缆受到机械损伤需要进行电缆串接使用的接头。中间接头应能保证原电缆的电气特性,并能防水且绝缘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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