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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配电室


6.2.1  配电室的选址及对其他专业的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5.0.1条、第5.0.2条的有关规定。

6.2.2  配电室配电装置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成排布置的配电柜,其柜前、柜后的操作和维护通道净宽不宜小于表6.2.2的规定;

表6.2.2  成排布置配电柜的柜前、柜后的操作和维护通道净宽(m)

    2  当成排布置的配电柜长度大于6m时,柜后的通道应设置两个出口;

    3  配电装置的上端距棚顶距离不宜小于0.5m;

    4  配电装置的正上方不应安装照明灯具。

6.2.3  配电柜电源进线回路应装设具有电源隔离、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功能的电器。

6.2.4  配电柜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配电柜应安装在高于地面的型钢或混凝土基础上,且应平正、牢固。

    2  配电柜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应可靠接地。门和框架的接地端子间应采用软铜线进行跨接,配电柜门和框架间跨接接地线的最小截面积应符合表6.2.4的规定。

表6.2.4  配电柜门和框架间跨接接地线的最小截面积(m㎡)

    注:Ie为配电柜(箱)内主断路器的额定电流。

    3  配电柜内应分别设置中性导体(N)和保护导体(PE)汇流排,并有标识。保护导体(PE)汇流排上的端子数量不应少于进线和出线回路的数量。

    4  导线压接应可靠,且防松垫圈等零件应齐全,不伤线芯,不断股。
 

条文说明

6.2.2  本条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及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对操作、维护通道的宽度作出的规定,目的是为保证操作和维护时人员、设备的安全。配电装置的正上方不允许安装灯具,主要是为了防止工作人员维护灯具时发生电击事故。

6.2.3  当采用带隔离功能的断路器时,可不另设电源隔离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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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5019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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