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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一般规定


8.1.1 耐久性能的评定应包括结构工程、地下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屋面防水、装修工程、管线工程、设备工程、门窗、外墙保温9个评定项目,满分为100分。
8.1.2 住宅耐久性能的评定指标应符合本标准附录H的规定。
条文说明
8.1.1 本条规定了申报性能评定住宅的耐久性评定项目和满分分数。
8.1.2 住宅耐久性能各分项的评定一般包括:设计要求、材料质量与性能、工程质量验收情况和现场检查情况。设计工作年限是住宅耐久性能评定的重要指标,本标准提出的有关设计工作年限是根据有关规范和调查统计数据得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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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性能评定标准 GB/T5036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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