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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为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中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在施工现场供用电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并使施工现场供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及拆除做到安全可靠,确保质量,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电压在10kV及以下的供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及拆除,不适用于水下、井下和矿井等工程。
1.0.3 施工现场供用电应符合下列原则:
1 对危及施工现场人员的电击危险应进行防护;
2 施工现场供用电设施和电动机具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线路绝缘应良好。
1.0.4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及拆除,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电气环境较为恶劣,属于电击危险大的特殊场所,为了确保施工现场供用电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本规范。由于供用电设施使用结束后进行拆除同样涉及安全问题,增加了“拆除”内容。
1.0.2 通过调研,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所涉及的电压等级多为10kV及以下,且施工现场发生的电击事故也主要集中在该电压区间,因此本规范将适用范围规定为电压等级在10kV及以下的施工现场供用电。由于对水下、井下、坑道的施工用电有特殊要求,本规范不适用。
1.0.3 通过调研,施工现场没有采取必要的电击防护措施,线路绝缘故障或用电设备故障等原因是造成施工现场电击事故的主要原因,因此本规范将必要防护、设施合格作为确保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的基本原则。本条系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关于用电安全的一般原则要求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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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术语
- 3 供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
- 3.1 供用电设施的设计
- 3.2 供用电设施的施工
- 3.3 供用电设施的验收
- 4 发电设施
- 5 变电设施
- 6 配电设施
- 6.1 一般规定
- 6.2 配电室
- 6.3 配电箱
- 6.4 开关电器的选择
- 7 配电线路
- 7.1 一般规定
- 7.2 架空线路
- 7.3 直埋线路
- 7.4 其他方式敷设线路
- 7.5 外电线路的防护
- 8 接地与防雷
- 8.1 接地
- 8.2 防雷
- 9 电动施工机具
- 9.1 一般规定
- 9.2 可移式和手持式电动工具
- 9.3 起重机械
- 9.4 焊接机械
- 9.5 其他电动施工机具
- 10 办公、生活用电及现场照明
- 10.1 办公、生活用电
- 10.2 现场照明
- 11 特殊环境
- 11.1 高原环境
- 11.2 易燃、易爆环境
- 11.3 腐蚀环境
- 11.4 潮湿环境
- 12 供用电设施的管理、运行及维护
- 13 供用电设施的拆除
- 附录A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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