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4.1 卧式挤压
4.1.1 卧式挤压用原料可采用铸坯、轧坯、锻坯,坯料断面应为圆形。
4.1.2 原料的化学成分、高低倍组织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钢管产品标准的规定。
4.1.3 原料表面和内部不应有折叠、耳子、裂纹、缩孔等缺陷。
4.1.4 外形尺寸应符合挤压工艺要求。
4.1.1 根据钢种的不同,卧式挤压机原料可采用铸坯、轧坯、锻坯,并应优先选用连铸坯,以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对于一些特殊钢种,如超临界高压锅炉管、 镍基合金管等连铸坯还不能满足坯料要求的,可以选用轧坯或锻坯为原料。原料可以是实心或空心坯,并技挤压坯工艺要求进行形状尺寸机械加工。
4.1.2 卧式挤压机用的原料,其化学成分和内部组织要与所生产的产品相对应,生产高压锅炉管和高压化肥设备用无缝钢管所用原料要满足现行行业标准《高压用热轧和锻制无缝钢管圆管坯》YB/T 5137的要求,生产热交换器用不锈钢无缝管的原料要满足现行国家标准《锅炉、热交换器用不锈钢无缝钢管》GB 13296对原料化学成分及组织的要求。
4.1.3、4.1.4 规定了卧式挤压钢管用原材料的一般要求。
说明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