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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填埋气体导排
11.3.1 填埋气体导排设施宜采用导气井,也可采用导气井和导气盲沟相连的导排设施。
11.3.2 导气井可采用随填埋作业层升高分段设置和连接的石笼导气井,也可采用在填埋体中钻孔形成导气井。导气井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石笼导气井在导气管四周宜用 d=20mm~80mm级配的碎石等材料填充,外部宜采用能伸缩连接的土工网格或钢丝网等材料作为井筒,井底部宜铺设不破坏防渗层的基础。
2 钻孔导气井钻孔深度不应小于填埋深度的2/3,钻孔应采用防爆施工设备,并应有保护场底防渗层的措施。
3 石笼导气井直径(Φ)不应小于600mm,中心多孔管应采用高密度聚乙烯(HDPE)管材,公称外径(dn)不应小于110mm,管材开孔率不宜小于2%。
4 导气井兼作渗沥液竖向收集井时,中心多孔管公称外径(dn)不宜小于200mm,导气井内水位过高时,应采取降低水位的措施。
5 导气井宜在填埋库区底部主、次盲沟交汇点取点设置,并应以设置点为基准,沿次盲沟铺设方向,采用等边三角形、正六边形、正方形等形状布置。
6 导气井的影响半径宜通过现场抽气测试确定。不能进行现场测试时,单一导气井的影响半径可按该井所在位置填埋厚度的0.75倍~1.5倍取值。堆体中部的主动导排导气井间距不宜大于50m,沿堆体边缘布置的导气井间距不宜大于25m,被动导排导气井间距不宜大于30m。
7 被动导气井的导气管管口宜高于堆体表面1m以上。
8 主动导排导气井井口周围应采用膨润土或黏土等低渗透性材料密封,密封厚度宜为1m~2m。
11.3.3 填埋库容大于或等于1.0×106t,垃圾填埋深度大于或等于10m时,应采用主动导气。
11.3.4 导气盲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用级配石料等粒状物填充,断面宽、高均不宜小于1000mm。
2 盲沟中心管宜采用软管,管内径不应小于150mm。当采用多孔管时,开孔率应保证管强度。水平导气管应有不低于2%的坡度,并接至导气总管或场外较低处。每条导气盲沟的长度不宜大于100m。
3 相邻标高的水平盲沟宜交错布置,盲沟水平间距可按30m~50m设置,垂直间距可按10m~15m设置。
4 应与导气井连接。
11.3.5 应考虑堆体沉降对导气井和导气盲沟的影响,防止气体导排设施阻塞、断裂而失去导排功能。
11.3.1 本条是关于填埋气体导排设施选用的基本规定。
11.3.2 本条是关于导气井设计和技术要求的规定。
(1) 导气井要求根据垃圾填埋堆体形状、影响半径等因素合理布置,使全场井式排气道作用范围完全覆盖填埋库区。
(2) 新建垃圾填埋场,宜从填埋场使用初期采用随垃圾填埋高度的升高而升高的方式设置井式排气道;对于无气体导排设施的在用或停用填埋场,要求采用垃圾填埋单元封闭后钻孔下管的方式设置导气井。
(3) 填埋作业在垃圾堆体加高过程中,要求及时增高井式排气道高度,确保井内管道位置固定、连接密闭顺畅,避免填埋作业机械对填埋气体收集系统产生损坏。
11.3.3 本条是关于超过一定的填埋库容和填埋厚度的填埋场应设置主动导气设施的规定。
条文中的“主动导气”是指通过布置输气管道及气体抽取设备,及时抽取场内的填埋气体并导入气体燃烧装置或气体利用设备的一种气体导排方式,见示意图4。
图4 主动导气示意图
11.3.4 本条是关于导气盲沟的基本规定。
(1) 导气盲沟宜在垃圾填埋到一定高度后进行铺设,并与竖井布置相互协调。
(2) 导气盲沟可采用在垃圾堆体上挖掘沟道的方式设置,也可采用铺设金属条框或金属网状篮的方式设置。
(3) 主动导排导气盲沟外穿垃圾堆体处要求采用膨润土或黏土等低渗透性材料密封,密封厚度宜为3m~5m。
(4) 为保证工作人员安全,被动导排的导气盲沟中排放管的排放口要求高于垃圾堆体表面2m以上。
11.3.5 本条是关于填埋气体导排设施的设计应考虑垃圾堆体沉降变化影响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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