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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倾斜监测


    6.5.1  建筑倾斜监测方法应根据现场监测条件和要求,选用投点法、水平角观测法、前方交会法、垂准法、倾斜仪法和差异沉降法等方法。

    6.5.2  建筑倾斜监测精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及《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的有关规定。

    6.5.3  建筑倾斜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从建筑外部进行倾斜观测时,建筑顶部的监测点标志宜采用固定的觇牌和棱镜,墙体上的监测点标志可采用埋入式照准标志。当不便安装埋设标志时,可粘贴反射片标志,也可利用满足照准要求的建筑特征点。

        2  当建筑外场地允许,宜采用全站仪或经纬仪投点法。测站点宜选择在与建筑倾斜方向成正交的方向线上,测站点距离照准目标不宜小于1.5倍的目标高度。底部观测点宜安置水平读数尺,全站仪或经纬仪应瞄准上部观测点标志,将上部观测点投影到底部,通过水平读数尺直接读取偏移量,正、倒镜各观测一次取平均值,并根据上、下观测点高度差计算倾斜度。

        3  当采用水平角观测法时,应设置定向点,测站点和定向点应采用具有强制对中装置的观测墩。

        4  当建筑内部具有竖向通视条件时,可采用垂准法。应在下部观测点上安置激光垂准仪或光学垂准仪,在顶部观测点上安置接收靶,由接收靶直接读取或量取顶部水平位移量和位移方向,计算倾斜量。观测时应进行下部点对中,并按180°和90°的对称位置,分别读取2次或4次位移数据。

        5  当利用相对沉降量间接确定建筑倾斜时,可采用水准测量或静力水准测量等方法通过测定差异沉降计算倾斜值和倾向方向。
 

条文说明

    6.5.1  根据不同的现场观测条件和要求,当被测建筑具有明显的外部特征点和宽敞的观测场地时,宜选用投点法、水平角观测法、前方交会法等;当被测建筑内部有一定的竖向通视条件时,宜选用垂准法等;当被测建筑具有较大的结构刚度和基础刚度时,可选用倾斜仪法或差异沉降法。

    6.5.2  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对建筑倾斜监测精度做了比较细致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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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 GB50497-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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