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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为了在高耸结构设计中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钢及钢筋混凝土高耸结构,包括广播电视塔、旅游观光塔、通信塔、导航塔、输电高塔、石油化工塔、大气监测塔、烟囱、排气塔、水塔、矿井架、瞭望塔、风力发电塔等的设计。

1.0.3  高耸结构设计应综合考虑制作、防护、运输、现场施工以及建成后的环境影响和维护保养等问题。

1.0.4  高耸结构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1.0.2  输电高塔是指大跨越塔及高度高于150m的输电塔。

1.0.4  与本标准有关的现行国家标准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 50191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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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耸结构设计标准 GB50135-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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