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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焊后消氢热处理
7.7.1 当要求进行焊后消氢热处理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氢热处理的加热温度应为250℃~350℃,保温时间应根据工件板厚按每25mm板厚不小于0.5h,且总保温时间不得小于1h确定。达到保温时间后应缓冷至常温;
2 消氢热处理的加热和测温方法应按本规范第7.6.5条的规定执行。
7.7.1 焊缝金属中的扩散氢是延迟裂纹形成的主要影响因素,焊接接头的含氢量越高,裂纹的敏感性越大。焊后消氢热处理的目的就是加速焊接接头中扩散氢的逸出,防止由于扩散氢的积聚而导致延迟裂纹的产生。当然,焊接接头裂纹敏感性还与钢种的化学成分、母材拘束度、预热温度以及冷却条件有关,因此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是否进行焊后消氢热处理。
焊后消氢热处理应在焊后立即进行,处理温度与钢材有关,但一般为200℃~350℃,本规范规定为250℃~350℃。温度太低,消氢效果不明显;温度过高,若超出马氏体转变温度则容易在焊接接头中残存马氏体组织。
如果在焊后立即进行消应力热处理,则可不必进行消氢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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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焊接补强与加固
- 附录A 钢结构焊接接头坡口形式、尺寸和标记方法
- 附录B 钢结构焊接工艺评定报告格式
- 附录C 箱形柱(梁)内隔板电渣焊缝焊透宽度的测量
- 本规范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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