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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 防水与排水
6.10.1 隧道防水与排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取可靠的设计、施工措施,保障结构物和设备的正常使用。对地表水和地下水应作妥善处理,洞内外应形成一个完整的防排水系统。
2 隧道防水应满足:衬砌不漏水,安装设备的孔眼不渗水;隧道排水通畅,不浸水;在有冻害地段的隧道,衬砌背后不积水,凝冻季节洞口应封闭,排水沟不冻结。
3 隧道修建及运营中的排水有可能影响周围环境的,应采取防止水土流失、保证水系正常流动的措施。
6.10.2 钻爆法隧道应采取以下防水措施:
1 隧道衬砌防水应充分利用混凝土结构的自防水能力,其抗渗等级不应低于P6,根据需要和埋置深度采用的抗渗等级不应低于P8。在有冻害和最冷月平均气温低于-15℃的地区,防水混凝土的等级应提高。
2 防水混凝土结构的厚度不应小于250mm,裂缝宽度不应大于0.2mm,并不应贯通。当衬砌为钢筋混凝土时,迎水面主筋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
3 复合衬砌初期支护与二次衬砌之间可铺设防水板或系统盲管、盲沟。
4 围岩破碎、富水、易坍塌地段及地下水、岩溶发育存在突水、突泥可能的特殊地质地段应进行超前地质预报,遇水应注浆堵水或采取其他防水措施。
5 地下水有侵蚀性时,应针对侵蚀类型,压注抗侵蚀浆液,敷设防水、防蚀层,采用抗侵蚀性混凝土措施。
6 最冷月平均气温低于-15℃地区,对地下水的处理应以堵为主。
6.10.3 钻爆法隧道洞口防水与排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隧道和明洞的洞口应设置截水沟和排水沟。
2 多雨地区,宜采取措施防止洞口仰坡范围内地表水下渗和冲刷。
3 截水沟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设置在洞顶边仰坡外不小于5m;
2) 截水沟坡度应根据地形设置,不应小于1%。当纵坡过陡时应设计急流槽或跌水连接,水沟截面尺寸根据流人截水沟的汇水区流量确定。水量大时,应根据地形将水引至沟谷或涵洞处排泄。
6.10.4 盾构法隧道防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盾构法隧道结构混凝土抗渗等级不应低于P12。
2 盾构隧道衬砌结构防水措施选择应符合表6.10.4的规定。
表6.10.4 盾构隧道防水措施选择
3 管片接缝应设置密封垫沟槽。防水材料的规格、技术性能和螺孔、嵌缝槽部位的防水措施除应满足设计要求外,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的有关规定。
4 管片接缝密封垫应满足在设计水压下和接缝最大张开或错位下不渗漏的要求。
6.10.5 顶管法隧道钢筋混凝土套管的防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隧道防水应以套管自防水为基础,接缝防水为重点。
2 钢筋混凝土套管钢承插口接头应采用橡胶密封垫填充。
3 弹性密封填料根据周围环境条件可采用丁腈橡胶、氯丁橡胶及三元乙丙橡胶。
6.10.6 盾构及顶管机头设备进出洞防水应根据具体的地质、水文条件进行专项设计,可采用降水、地层改良、加设止水环、止水板一项或多项措施。
6.10.2 钻爆法施工的隧道防水措施说明如下:
1 围岩注浆是将不透水的凝胶物质(防水材料)通过钻孔注入扩散到岩层裂隙中,把裂隙中的水挤走,堵住地下水的通路、减少或阻止涌水流入工作面,同时还起到固结破碎岩层的作用,从而为开挖、衬砌创造良好的条件。
2 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结构自防水是一个综合体系,故应以系统工程对待,确立以混凝土自防水为根本,接缝防水为重点的防水原则。
3 原条文中“应铺设防水板或系统盲管(沟)”,要求过高,对于采用其他措施能达到防水要求的可不设防水板、系统盲沟等。
6.10.3 洞口或明洞建筑于露天地区,一般有地表径流的影响,如不设法截、拦、排走,容易引起冲刷坡面,产生坍塌;或流入回填体内部,浸泡回填料,增加明洞负荷,因此要做好明洞截、排水系统。
6.10.4 用盾构法施工的隧道,通常修建在地质条件不太好的含水地层中,地下水中含有的腐蚀性介质将影响钢筋混凝土管片的耐久性,在设计时就应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6.10.5 本次修订增加了顶管法隧道的防水要求。
6.10.6 盾构及顶管隧道进出施工防水极其重要,可避免涌水、突泥及竖井周边不均匀沉降的发生。可根据井口的结构、尺寸和埋深,并考虑地形地貌、地质及水文条件、环境要求和对地面建筑物的影响等因素合理选用,如降水法、旋喷桩、搅拌桩、注浆法、SMW桩、冻结法或组合加固等。盾构(顶管)进、出洞土体加固范围最小为:长度为主机长度加2m,宽度为主机外缘左右方各3m,高度为主机外缘上下方各3m。当洞口处于砂性土或有承压水地层时,宜采取降水和土体加固组合措施。应对洞口外土体的加固效果进行检查,加固体强度、抗渗指标应经过现场取样试验确定。当洞口处于砂性土或有承压水地层时,应在洞门处打米字形9点水平探测孔,观测加固土体的抗渗性,如发现渗漏水或夹泥沙的空洞必须采取补充加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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