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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试件和检验试样的制备
6.4.1 试件制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选择试件厚度应符合本规范表6.2.4中规定的评定试件厚度对工程构件厚度的有效适用范围;
2 试件的母材材质、焊接材料、坡口形式、尺寸和焊接必须符合焊接工艺评定指导书的要求;
3 试件的尺寸应满足所制备试样的取样要求。各种接头形式的试件尺寸、试样取样位置应符合图6.4.1-1~图6.4.1-8的要求。
6.4.2 检验试样种类及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验试样种类和数量应符合表6.4.2的规定。
2 对接接头检验试样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拉伸试样的加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焊接接头拉伸试验方法》GB/T 2651的有关规定;根据试验机能力可采用全截面拉伸试样或沿厚度方向分层取样;分层取样时试样厚度应覆盖焊接试件的全厚度;应按试验机的能力和要求加工;
2)弯曲试样的加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焊接接头弯曲试验方法》GB/T 2653的有关规定;焊缝余高或衬垫应采用机械方法去除至与母材齐平,试样受拉面应保留母材原轧制表面;当板厚大于40mm时可分片切取,试样厚度应覆盖焊接试件的全厚度;
3)冲击试样的加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焊接接头冲击试验方法》GB/T 2650的有关规定;其取样位置单面焊时应位于焊缝正面,双面焊时应位于后焊面,与母材原表面的距离不应大于2mm;热影响区冲击试样缺口加工位置应符合图6.4.2-1的要求,不同牌号钢材焊接时其接头热影响区冲击试样应取自对冲击性能要求较低的一侧;不同焊接方法组合的焊接接头,冲击试样的取样应能覆盖所有焊接方法焊接的部位(分层取样);
4)宏观酸蚀试样的加工应符合图6.4.2-2的要求。每块试样应取一个面进行检验,不得将同一切口的两个侧面作为两个检验面。
3 T形角接接头宏观酸蚀试样的加工应符合图6.4.2-3的要求。
4 十字形接头检验试样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接头拉伸试样的加工应符合图6.4.2-4的要求;
2)接头冲击试样的加工应符合图6.4.2-5的要求;
3)接头宏观酸蚀试样的加工应符合图6.4.2-6的要求,检验面的选取应符合本条第2款第4项的规定。
5 斜T形角接接头、管-球接头、管-管相贯接头的宏观酸蚀试样的加工宜符合图6.4.2-2的要求,检验面的选取应符合本条第2款第4项的规定。
6 采用热切割取样时,应根据热切割工艺和试件厚度预留加工余量,确保试样性能不受热切割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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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术语
- 2.2 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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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焊接连接构造设计
- 5.1 一般规定
- 5.2 焊缝坡口形式和尺寸
- 5.3 焊缝计算厚度
- 5.4 组焊构件焊接节点
- 5.5 防止板材产生层状撕裂的节点、选材和工艺措施
- 5.6 构件制作与工地安装焊接构造设计
- 5.7 承受动载与抗震的焊接构造设计
- 6 焊接工艺评定
- 6.1 一般规定
- 6.2 焊接工艺评定替代规则
- 6.3 重新进行工艺评定的规定
- 6.4 试件和检验试样的制备
- 6.5 试件和试样的试验与检验
- 6.6 免予焊接工艺评定
- 7 焊接工艺
- 7.1 母材准备
- 7.2 焊接材料要求
- 7.3 焊接接头的装配要求
- 7.4 定位焊
- 7.5 焊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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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8 焊后消应力处理
- 7.9 引弧板、引出板和衬垫
- 7.10 焊接工艺技术要求
- 7.11 焊接变形的控制
- 7.12 返修焊
- 7.13 焊件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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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5 临时焊缝
- 7.16 引弧和熄弧
- 7.17 电渣焊和气电立焊
- 8 焊接检验
- 8.1 一般规定
- 8.2 承受静荷载结构焊接质量的检验
- 8.3 需疲劳验算结构的焊缝质量检验
- 9 焊接补强与加固
- 附录A 钢结构焊接接头坡口形式、尺寸和标记方法
- 附录B 钢结构焊接工艺评定报告格式
- 附录C 箱形柱(梁)内隔板电渣焊缝焊透宽度的测量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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