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6.4 机电维修


6.4.1  机电设备的大修、中修宜由专业协作厂承担。

6.4.2  企业的机修、电修能力应满足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行需要,车间内维修设施应根据厂区周围的服务水平、生产保障能力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大型设备宜就地修理;

    2  机修、电修应以小修及日常维护保养为主;

    3  机修、电修宜合并布置在同一车间内;

    4  机电维修车间外宜设置一定面积的露天作业场所。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机制砂石骨料工厂设计规范 GB51186-2016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