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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材料与施工
2.4.1 矿井、选煤厂工程抗震结构和给水排水、供配电设施及重要的机械设备的安装对材料和施工质量有特别要求时,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
2.4.2 矿井、选煤厂工程中滑模施工、大跨度施工等特殊施工方法,应经设计认可后再施工。
2.4.3 材料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 50191的规定。
2.4.1 材料和施工质量对于抗震能力有重大影响,应引起重视。单纯依靠设计提出保证施工质量的要求是不够的,应另制定相应的地震区保证材料和施工质量的专门规程。良好的建筑施工质量是保障建筑结构地震安全的重要措施。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并对施工质量负责。
2.4.2 矿井、选煤厂工程中井塔、筒仓等需滑模施工的工程,大跨度栈桥及大直径筒仓仓上建筑等工程,其特殊施工方法与原设计初衷有很大关系,所以这些特殊的施工方法应经设计认可后方可施上,并应选用有相应资质并有施工经验的单位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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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基本规定
- 2.1 设防分类
- 2.2 结构体系
- 2.3 隔震与消能
- 2.4 材料与施工
- 3 岩土工程
- 3.1 一般规定
- 3.2 液化评价
- 3.3 震陷评价
- 3.4 活动断裂
- 4 总平面与场外道路
- 4.1 场地选择
- 4.2 总平面布置
- 4.3 道路与桥梁
- 5 井下工程
- 5.1 一般规定
- 5.2 井巷支护
- 5.3 安全出口
- 5.4 井下主排水
- 5.5 提升设施
- 6 矿井地面工程
- 6.1 一般规定
- 6.2 井架
- 6.3 井塔
- 6.4 提升机房
- 6.5 井口房
- 7 选煤厂工程
- 7.1 工艺布置
- 7.2 建筑结构
- 7.3 构造措施
- 7.4 栈桥
- 7.5 煤仓
- 8 供配电与综合信息化
- 8.1 一般规定
- 8.2 供配电系统
- 8.3 供配电设备安装
- 8.4 综合信息化
- 9 给排水供热与瓦斯储配
- 9.1 水源
- 9.2 给水排水
- 9.3 供热
- 9.4 瓦斯储配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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