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5.6 计量设施
5.6.1 地磅房应设置在填埋场的交通入口处,并应具有良好的通视条件。
5.6.2 地磅进车端的道路坡度不宜过大,宜设置为平坡直线段,地磅前方10m处宜设置减速装置。
5.6.3 计量地磅宜采用动静态电子地磅,地磅规格宜按垃圾车最大满载重量的1.3倍~1.7倍配置,称量精度不宜小于贸易计量Ⅲ级。
5.6.4 填埋场的计量设施应具有称重、记录、打印与数据处理、传输功能,宜配置备用电源。
5.6.1 本条是关于地磅房设置位置的基本规定。
地磅房宜位于运送生活垃圾和覆盖黏土的车辆进入填埋库区必经道路的右侧。
5.6.2 本条是关于地磅进车路段的规定。
如受地形或其他条件限制,进车端的道路要求不小于1辆车长;出车端的道路,要求有不小于1辆车长的平坡直线段。
5.6.3 本条是关于计量地磅的类型、规格及精度的规定。
Ⅰ类填埋场宜设置2台地磅。
5.6.4 本条是关于填埋场计量设施应具备的基本功能的规定。
说明 返回
顶部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填埋物入场技术要求
- 4 场址选择
- 5 总体设计
- 5.1 一般规定
- 5.2 处理规模与填埋库容
- 5.3 总平面布置
- 5.4 竖向设计
- 5.5 填埋场道路
- 5.6 计量设施
- 5.7 绿化及其他
- 5.7 绿化及其他
- 6 地基处理与场地平整
- 6.1 地基处理
- 6.2 边坡处理
- 6.3 场地平整
- 7 垃圾坝与坝体稳定性
- 7.1 垃圾坝分类
- 7.2 坝址、坝高、坝型及筑坝材料选择
- 7.3 坝基处理及坝体结构设计
- 7.4 坝体稳定性分析
- 8 防渗与地下水导排
- 8.1 一般规定
- 8.2 防渗处理
- 8.3 地下水导排
- 9 防洪与雨污分流系统
- 9.1 填埋场防洪系统
- 9.2 填埋库区雨污分流系统
- 10 渗沥液收集与处理
- 10.1 一般规定
- 10.2 渗沥液水质与水量
- 10.3 渗沥液收集
- 10.4 渗沥液处理
- 11 填埋气体导排与利用
- 11.1 一般规定
- 11.2 填埋气体产生量
- 11.3 填埋气体导排
- 11.4 填埋气体输送
- 11.5 填埋气体利用
- 11.6 填埋气体安全
- 12 填埋作业与管理
- 12.1 填埋作业准备
- 12.2 填埋作业
- 12.3 填埋场管理
- 13 封场与堆体稳定性
- 13.1 一般规定
- 13.2 填埋场封场
- 13.3 填埋堆体稳定性
- 14 辅助工程
- 14.1 电气
- 14.2 给排水工程
- 14.3 消防
- 14.4 采暖、通风与空调
- 15 环境保护与劳动卫生
- 16 工程施工及验收
- 附录A 填埋库容与有效库容计算
- 附录B 渗沥液产生量计算方法
- 附录C 调节池容量计算方法
- 附录D 渗沥液处理工艺参考设计参数
- 附录E 填埋气体产气量估算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