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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机械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environment protection for machinery industry
GB 50894-2013
主编部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3年12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57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机械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机械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894-2013,自2013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9、4.9.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6月8日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6]136号)的要求,由中国新时代国际工程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在本规范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分析,总结了近年来我国在机械工业环境保护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行经验,吸纳了该领域新的科研成果,并广泛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经过反复修改和补充,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9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粉尘、废气、废水、噪声、振动和固体废物处置。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负责日常管理,中国新时代国际工程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中国新时代国际工程公司(地址:西安市环城南路东段128号,邮政编码:710054),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组织单位、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组织单位:中国机械工业勘察设计协会
主编单位:中国新时代国际工程公司
参编单位:凯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广州大学
中机十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起草人:张军锋 高洪澜 苏建华 胡晓东 晋荣轩 罗友元 徐辉 曾毅夫 徐文汉 王宏辉 赵文伟 彭文辉
主要审查人:刘力锐 韩永锋 吴浩亮 赵林 李恒林 寻旋鹏 刘秋新 张锦冈 贺卫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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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4 粉尘
- 4.1 物料破碎和筛分粉尘
- 4.2 粉料输送、贮存、装卸粉尘
- 4.3 落砂和清理粉尘
- 4.4 磨削、切削粉尘
- 4.5 冶炼烟尘
- 4.6 焊接烟尘
- 4.7 其他粉尘
- 4.8 高温烟气余热利用
- 4.9 除尘设备
- 5 废气
- 5.1 酸雾
- 5.2 二氧化硫
- 5.3 氮氧化物
- 5.4 有机废气
- 5.5 沥青烟
- 5.6 油雾
- 6 废水
- 6.1 含悬浮物废水
- 6.2 含油废水
- 6.3 乳化液废水
- 6.4 酸、碱废水
- 6.5 含铅废水
- 6.6 涂装废水
- 6.7 电镀废水
- 6.8 发生炉煤气洗涤废水
- 6.9 绝缘材料废水
- 6.10 全厂性废水处理及回用
- 7 噪声
- 7.1 噪声控制
- 7.2 隔声
- 7.3 吸声
- 7.4 消声
- 8 振动
- 9 固体废物处置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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