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附录K (规范性附录)风险评估


K.1  总则

    燃气采暖炉的设计和制造应在采暖炉正常使用时可以满足其安全运行的要求,且不会出现危及人员、家畜或财产安全的危险。这类危险可被表述为风险,是与燃气燃烧和水的加热相关的固有风险。当采暖炉的材料、结构及调节控制和安全装置不满足本标准中相应的要求或存在本标准未涵盖到的安全风险时,应对采暖炉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

K.2  评估方法

    按下列规定执行:

    a) 由制造商提供书面的评估文件,评估文件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1) 分析产品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基本风险,如:着火、爆炸、CO中毒等。基本风险等级划分参见附录N;

      2) 导致基本风险的因素或源头,可以采用图K.1中故障树形式分析,但不仅限于此形式;

      3) 产生风险的因素和源头是在采暖炉的正常状态还是非正常状态;

    注1:正常状态是指采暖炉可预见的,并希望发生的状态,该状态下采暖炉是安全的并且功能正常。

    注2:非正常状态是指采暖炉可预见的,但不希望发生的状态,该状态下采暖炉是安全的。

      4) 解决风险的安全保护措施。

    b) 试验机构根据制造商提供的评估文件,以故障模式和效果分析对相关的安全保护措施进行试验和评估,安全保护措施层级不应低于基本风险等级,安全保护措施层级划分参见附录O。

    c) 当安全保护措施完全依靠某个部件来实现,且该部件能单独试验时,也可以考虑单独对零部件进行试验和评估。如:当采暖炉的调节、控制和安全装置完全依靠控制器来实现时,可单独对控制器进行试验和评估,评估方法依据GB/T 38603-2020中附录B~附录G的相关规定进行。

K.3  示例

    风险评估示例参见附录P。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燃气采暖热水炉 GB25034-2020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