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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运行模式


13.2.1  联供工程应预先设计一种或几种运行模式,运行模式的选择应综合考虑系统安全稳定、节能环保、经济简便等因素。

13.2.2  发电机组的运行方式可按下列条件选择:

    1  采用分时电价的联供工程,发电机组宜在峰、平电价时段运行,谷电价时段停机;

    2  并网不上网的联供工程,宜按余热利用最大化原则调整发电机组出力;

    3  并网的联供工程,宜根据冷、热负荷调整发电机组出力;

    4  孤网的联供工程,应根据用电负荷调整发电机组出力。

13.2.3  运行过程中,应根据外部能源供应条件和项目实际情况,对运行模式进行优化。运行模式的优化包括发电机组运行方式、余热利用设备运行方式、调峰设备运行方式等。

13.2.4  运行模式优化时应综合考虑下列因素:

    1  原运行模式中存在的缺陷;

    2  用户端实际冷、热、电负荷;

    3  设备的运行特点、实际效率以及能耗;

    4  节能环保政策法规的变化;

    5  能源价格的变化;

    6  系统综合经济效益;

    7  系统操作的简化。

13.2.5  运行模式的重大改变应征得上游供能企业和下游用户的同意。

13.2.6  正常运行时,应对联供系统能源综合利用率以及主要设备能效进行监测。当发电机组运行负荷率长期低于70%或余热利用率长期低于75%时,应及时调整运行模式。
 

条文说明

 

13.2.1  系统运行稳定、供能可靠是确定运行模式的首要原则。发电机组、余热设备等运行模式是在可行性研究和系统设计阶段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的。为保证联供系统尤其是发电机组运行的可靠性,在没有制定新的运行方案之前,系统要按照预先设计的模式运行。同时燃气冷热电联供的优势是节能环保,因此在保障稳定可靠的前提下,运行中应体现节能环保的特点,同时应兼顾经济运行的方式。

13.2.2  实行峰谷平电价的联供工程,采用发电机组峰平电价时段运行、谷值电价时段停机的运行方式,一方面在峰平电价时段运行能缓解发电厂的发电压力,同时提高联供系统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谷值电价时段停机避免了能源的浪费。

13.2.3  联供工程运行,除安全供能、满足用户要求外,保证较高的能源综合利用率和一定的经济性也很重要。为达到预定的供能效果和经济性,工程运行前制定有运行模式,但往往外部条件和项目实际用能情况、设备运行情况会发生变化,因此必须做出优化调整。运行模式的优化包括调整发电机组的运行台数、运行时段以适应实际电负荷,改变余热利用设备供能范围以达到余热利用最大化,优化调峰设备的启停顺序等。

13.2.4  本条提出了运行模式优化需要考虑的因素,根据这些因素的变化进行运行模式的优化。同时需注意,综合效益不能简单的只计算能源的投入和产出效益,还应考虑到设备维护折旧在不同运行模式下的费用差别。

13.2.5  运行模式的重大改变,是指会影响到上游供能企业和下游用户能源供应的改变。因此在调整运行模式时,应征得上游供能企业和下游用户的同意后再进行调整,以便上下游进行相应的调整。另外,由于联供系统较为复杂,只有在联供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工程师确认后,才能调整系统运行模式。

13.2.6  发电机组负荷率低时发电效率降低,余热利用率低时部分余热排空,均不利于联供系统的能源综合利用率,不应长时间在低负荷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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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冷热电联供工程技术规范 GB5113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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