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6.7 有色金属加工
6.7.1 重有色金属及硬质合金加工的废渣处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熔铜渣应进行筛选,金属应返回熔炉重熔,渣应回收利用或妥善处置。
2 铜熔炼炉除尘灰应回收利用或妥善处置。
3 铍青铜或含镉、砷等熔炼炉除尘灰,应采取无害化处理或安全处置的措施。
4 含铍、镉、砷等重金属的有害熔渣,应设置专用暂存库堆存。不回收利用时,应采取无害化处理或安全处置措施。
5 酸、碱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应回收利用或安全处置。
6 含铍、铬、镍、镉、砷等重金属的废水及废液处理产生的污泥,应采取无害化处理或安全处置措施。
7 含油废水、废乳液处理产生的污泥等应安全处置。
8 铜板、带、箔油雾净化排烟系统收集的轧制油应回收利用;铜材加工产生的废轧制油应再生后返回使用或安全处置。
9 轧制油过滤产生的废硅藻土、废过滤介质、废轧制油再生废渣及含油废水隔油预处理产生的废油等属危险废物,应安全处置。
6.7.2 轻金属加工固体废物处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铝熔渣宜配置渣回收装置回收其中的金属,尾渣应综合利用,熔炼、保温炉的除尘灰应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镁灰渣暂不能利用时,应安全处置。
2 静电粉末喷涂回收的漆粉应回收利用。
3 铝板、带、箔油雾净化排烟系统收集的轧制油应回收利用,铝材加工产生的废轧制油应再生后返回使用或安全处置。
4 隔油预处理产生的废油、废轧制油应再生利用或安全处置。
5 酸、碱洗废液及其他废槽液宜回收利用或安全处置。
6 铝型材氧化着色废水处理产生的泥渣,宜回收利用或安全处置。
7 铝带材涂层表面钝化喷洗、镁材氧化着色产生的含铬泥渣,喷漆工序回收的漆渣等危险废物应安全处置。
8 含油废水、废乳液处理产生的污泥,废轧制油再生废渣及废过滤介质等危险废物应安全处置。
6.7.1 本条对重有色金属及硬质合金加工的废渣处置作出要求。
1 根据测定,铜的熔渣成分一般为Cu(21.41%)、CuO(22.95%)、ZnO(43.53%)及其他(12.11%);锌的熔渣中,Zn的含量约占80%。铜和锌的熔渣一般先经筛选回收金属,筛选后的渣中仍有大量的金属铜、锌可以利用,一般用来生产硫酸锌或就近送至金属冶炼厂利用。
2 铜熔炼炉除尘灰含有大量氧化锌,应回收利用。
3 本款为强制性条文。铍青铜(或含镉、砷等)熔炼炉除尘灰含有氧化铍等危险废物,应送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企业安全处置。
4 本款为强制性条文。含铍、镉、砷等毒性大的重金属的有害熔渣属于危险固体废物,应设专门场所堆放并回收利用,不得与一般铜渣混合,临时堆放场所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的有关要求采取防护措施;暂时不能回收利用时,需送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企业安全处置。
5 酸、碱废水及处理产生少量污泥,其主要成分为氢氧化铜、氢氧化锌,应回收利用或外售处理。
6 本款为强制性条文。含铍、铬、镍、镉、砷等重金属离子的废水及废液处理产生的污泥,属于危险固体废物,应安全处置。
7 含油废水、废乳液处理产生的污泥属于危险固体废物,可以采用焚烧法处理,焚烧装置应设收尘设施,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收尘灰应送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企业安全处置。
8 铜板、带、箔轧机采用轧制油润滑冷却,在运行一段时间后轧制油的各项理化指标均下降,润滑效果不能满足要求,更换的废轧制油应进行再生回收利用,再生后的各项理化指标完全满足轧机轧制油冷却系统的要求,回收率大于90%,应推广使用。
9 轧制油过滤产生的废硅藻土、废过滤介质、废轧制油再生废渣和含油废水隔油预处理产生的废油等属于危险固体废物,可以采用焚烧处理,焚烧装置应设收尘设施,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收尘灰应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置,也可以送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企业或危险固体废物处置场安全处置。
6.7.2 本条对轻金属加工固体废物处置作出要求。
1 铝熔渣的主要成分为铝、氧化铝、熔剂和炉体耐火材料等。某铝加工厂测定的铝熔渣成分为Al(32.92%)、Al2O3(17.08%)、NaCl(13.88%)、KCl(9.29%)、F(0.04%)及其他(26.79%),铝合金熔渣成分为Al(38.04%)、Al2O3(17.76%)、NaCl(14.96%)、KCl(8.50%)、F(0.04%)、其他(20.70)%。
铝渣回收的生产工艺主要有机械法处理和热渣法处理两类。目前机械法使用较多,主要是破碎后采用滚筒筛分级处理回收金属铝,其缺点是铝的回收率较低。热渣法是在熔炼、保温炉后配置热渣压制设备,可直接对热渣进行回收,铝的回收率大于93%。经回收后的尾渣可用来生产碱式氯化铝或硫酸铝等作净水剂用。
熔炼、保温炉除尘灰的主要成分为Cl(0.013%)、F(0.095%)、Al2O3(17.57%)及其他(82.322%),可用来生产碱式氯化铝或硫酸铝等作净水剂用。
镁灰渣中含有一定的金属镁,存在燃烧和爆炸的危险,需安全处置。
2 本款为强制性条文。静电粉末喷涂主要采用聚酯粉、环氧树脂粉等原料,喷粉房工作状态下是密闭的,采用布袋除尘装置回收的粉尘可直接返回静电粉末喷涂工序使用。
3 铝板、带、箔轧机采用轧制油润滑冷却,在运行一段时间后轧制油的各项理化指标均下降,润滑效果不能满足要求,更换的废轧制油应进行再生回收利用,再生后的各项理化指标完全满足轧机轧制油冷却系统的要求,回收率大于90%,应推广使用。再生过程中产生的油渣应安全处置。
5 由于酸洗废液、碱洗废液及各类槽液的成分较复杂,而且很多槽液含一类污染物,处理难度较大,因此会造成资源的浪费。针对废酸液、废碱液的回收处理,硫酸液一般可采用扩散渗析、树脂吸附和硫酸铵冷冻等方法;废碱液一般采用晶析法处理,回收处理后的硫酸和氢氧化钠溶液应循环使用。如废液不再回收利用,应处理达标后排放。
钛材的废酸液一般采用加氟化钠法回收硝酸和氢氟酸后循环使用,回收处理后所得的副产品氟钛酸钠(Na2TiF6)可回收利用。
镁材氧化着色的含铬废液可采用离子交换法处理,回收铬酸循环使用。
6 铝型材氧化着色废水处理的泥渣主要成分为氢氧化铝,泥渣的含水率在70%以上,可压滤后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7 废水处理的含铬泥渣属于危险废物,应安全处置。
8 含油废水、废乳液处理产生的污泥、硅藻土、废过滤介质等含有油,属于危险固体废物,应安全处置。处置方法可采用焚烧处理,焚烧装置应配套除尘设施,废气应处理达标后排放,除尘灰应安全处置。含油固废也可送电厂锅炉、水泥回转窑等进行处理,或送危险固体废物处理场安全处置,接受方应为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企业。
说明 返回
顶部
- 上一节:6.6 稀有金属及产品制备
- 下一节:6.8 有色金属再生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4 大气污染防治
- 4.1 一般规定
- 4.2 采矿与选矿
- 4.3 重有色金属冶炼
- 4.4 轻金属冶炼
- 4.5 半导体材料制备
- 4.6 稀有金属及产品制备
- 4.7 有色金属加工
- 4.8 有色金属再生
- 5 水污染防治
- 5.1 一般规定
- 5.2 采矿与选矿
- 5.3 重有色金属冶炼
- 5.4 轻金属冶炼
- 5.5 半导体材料制备
- 5.6 稀有金属及产品制备
- 5.7 有色金属加工
- 5.8 有色金属再生
- 6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 6.1 一般规定
- 6.2 采矿与选矿
- 6.3 重有色金属冶炼
- 6.4 轻金属冶炼
- 6.5 半导体材料制备
- 6.6 稀有金属及产品制备
- 6.7 有色金属加工
- 6.8 有色金属再生
- 7 噪声污染防治
- 8 环境监测
- 附录A 初步设计文件环境保护篇主要内容及深度要求
- A.1 主要内容
- A.2 基本要求
- A.3 设计深度要求
- 附录B 有色金属工业环境保护设施划分
- 附录C 构筑物及场地防渗要求
- C.1 车间防渗要求
- C.2 水池、水沟防渗要求
- C.3 处置场防渗要求
- C.4 防渗材料及铺设基本要求
- 附录D 有色金属企业环境监测站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