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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试验方法
7.1 试验条件和采暖炉安装
7.1.1 试验条件
7.1.1.1 试验气条件
试验气和试验气压力代号见表9。
7.1.1.2 基准状态
室温为15℃、大气压力为101.3kPa。
7.1.1.3 实验室条件
除非另有说明,实验室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实验室温度:20℃±5℃;
b) 进水温度:20℃±2℃;
c) 实验室温度与进水温度之差不应大于5K;
d) 其他条件应符合GB/T 16411的规定。
7.1.1.4 热平衡状态
试验时的热平衡状态是指供/回水温度波动值在±2K内。
7.1.1.5 电源条件
除非另有说明,试验电压应为额定电压。
7.1.1.6 两用型采暖炉运行状态
当两用型采暖炉生活热水额定热负荷大于采暖额定热负荷时,进行下列试验项目时将采暖炉设置在生活热水状态:
a) 燃烧系统气密性试验;
b) 表面温升试验;
c) 点火及火焰稳定性试验;
d) 火焰监控装置;
e) 燃烧试验中的7.6.1、7.6.2和7.6.3。
7.1.2 采暖炉安装
7.1.2.1 采暖炉配件
制造商应提供其在安装说明书中涉及的所有配件,包括烟道等。
7.1.2.2 热工性能试验
按下列步骤调试:
a) 采暖炉应安装在图1或图2所示的试验台或制造商提供的其他可获得相同结果的试验台上;
b) 除非另有说明,安装制造商声称的最短烟道;
c) 通过调节图1或图2中的控制阀,使供/回水温度差为20K±1K。
7.1.3 试验仪器仪表
试验仪器仪表应符合表10的规定或采用同等及以上精度等级的其他试验仪器仪表。
7.2 密封性试验
7.2.1 燃气系统密封性
应打开起密封作用的所有阀门,并用制造商提供的适当零件代替喷嘴或限流器来堵塞燃气出口。燃气进口施加压力15kPa的环境温度下的空气检查泄漏量。在完成本标准规定的所有试验后,应按制造商规定的维修保养时需要拆卸的气密接头反复拆装5次后,再按上述步骤进行一次密封性试验。检查是否符合6.1.1规定。
7.2.2 燃烧系统密封性
7.2.2.1 强制给排气式
7.2.2.1.1 同轴式
采暖炉安装制造商声称的最长给排气管,给排气管一端连接常温压缩空气,另一端堵塞,试验压力按制造商规定但不少于50Pa。检验是否符合6.1.2.1.1的规定。
7.2.2.1.2 部分同轴式
采暖炉安装制造商声称的最长给排气管,给排气管一端连接常温压缩空气,另一端堵塞,试验压力为采暖炉热平衡状态下排烟管内部压力与大气压的压力差。检验是否符合6.1.2.1.1的规定。
7.2.2.1.3 气流监控为间接监控的采暖炉排烟管
将制造商声称的最长给排气管一端连接常温压缩空气,另一端堵塞,试验压力为200Pa,检验是否符合6.1.2.1.2的规定。
7.2.2.1.4 分离式排烟管
将制造商声称的最长给排气管一端连接常温压缩空气,另一端堵塞,试验压力为200Pa,检验是否符合6.1.2.1.3的规定。
7.2.2.2 强制排气式
使用0-2气,未安装烟道状态,逐渐堵塞燃烧产物排放管路,直至采暖炉关闭,记录关闭时采暖炉最大风压。使气流监控装置不工作,安装标准烟管,逐渐堵塞燃烧产物排放管路使采暖炉在最大风压下运行。使用CO2分析仪或露点板试验是否有燃烧产物逸出,露点板的温度应高于环境空气露点温度。检查是否符合6.1.2.2的规定。
7.2.3 水路系统密封性
7.2.3.1 封闭式采暖系统
7.2.3.1.1 2级耐压采暖炉
采暖状态,采暖水路注水达到1.5倍的最大工作水压,保压10min后泄压。检查是否符合6.1.3.1.1的规定。
7.2.3.1.2 3级耐压采暖炉
7.2.3.1.2.1 钢或铜热交换器
采暖状态,采暖水路注水达到2倍的最大工作水压,保压10min后泄压。检查是否符合6.1.3.1.2.1的规定。
7.2.3.1.2.2 铸铝热交换器
按下列步骤试验:
a)采暖状态,采暖水路注水达到2倍的最大工作水压且不小于0.8MPa,保压10min后泄压;
b)采暖状态,采暖水路注水达到4倍的最大工作水压加上0.2MPa,保压10min。
检查是否符合6.1.3.1.2.2的规定。
7.2.3.2 敞开式采暖系统
采暖水路注满水,采暖炉运行10min,检查是否符合6.1.3.2的规定。
7.2.3.3 生活热水系统
生活热水状态,生活热水水路注入1.5倍的最大工作压力且不小于1.0MPa的水,保压10min后泄压。检查是否符合6.1.3.3的规定。
7.3 热负荷和热输出试验
7.3.1 采暖额定热负荷或带有额定热负荷调节装置的最大额定热负荷和最小额定热负荷
按7.1.2安装采暖炉,使用0-2气,按制造商声称的方法调节采暖炉在额定或最大、最小热负荷状态,非冷凝炉在供/回水温度为80℃/60℃状态下试验,冷凝炉分别在供/回水温度为80℃/60℃和50℃/30℃状态下试验,达到热平衡后,用气体流量计试验燃气流量,试验时间不少于10min,装有喷嘴和引射器的采暖炉将实测的燃气流量按公式(3)换算成基准状态下热负荷。当使用湿式流量计试验时,应用公式(4)对燃气密度进行修正;用dh取代d。
式中:
——折算到基准状态下的热负荷,单位为千瓦(kW);
Hir——基准状态下基准气的低热值,单位为兆焦每标准立方米(MJ/Nm3);
qvg——实测燃气流量,单位为立方米每小时(m3/h);
pamb——试验时大气压力,单位为千帕(kPa);
pm——试验时燃气流量计内的燃气压力,单位为千帕(kPa);
pg——试验时采暖炉前的燃气压力,单位为千帕(kPa);
tg——试验时燃气流量计内的燃气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d——干试验气的相对密度;
dr——基准气的相对密度;
dh——湿试验气的相对密度;
0.622——理想状态下水蒸气的相对密度;
ps——在tg时的饱和水蒸气压力,单位为千帕(kPa)。
装有全预混燃烧器和燃气与空气比例控制系统的采暖炉应按公式(5)计算热负荷。
式中:
——折算到基准状态下的热负荷,单位为千瓦(kW);
Hir——基准状态下基准气的低热值,单位为兆焦每标准立方米(MJ/Nm3);
qvg——实测燃气流量,单位为立方米每小时(m3/h);
pm——试验时燃气流量计内的燃气压力,单位为千帕(kPa);
tair——试验时进空气口的空气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tg——试验时燃气流量计内的燃气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d——干试验气的相对密度;
dr——基准气的相对密度。
检查是否符合6.2.1的规定。
7.3.2 采暖热负荷的调节准确度
按制造商声称调节方法调节燃气阀后压力为制造商声称值,按7.3.1试验,检查是否符合6.2.2的规定。
7.3.3 点火热负荷
按7.3.1试验,试验点火安全时间内燃气流量并计算热负荷,检查是否符合6.2.3的规定。
7.3.4 采暖额定热输出或带有额定热负荷调节装置的最大热输出
用7.7.1.1方法试验的80℃/60℃状态热效率乘以该温度下实测折算热负荷为实测热输出,检查是否符合6.2.4的规定。
7.3.5 采暖额定冷凝热输出或带有额定热负荷调节装置的最大冷凝热输出
用7.7.1.2方法试验的50℃/30℃状态热效率乘以该温度下实测折算热负荷为实测冷凝热输出,检查是否符合6.2.5的规定。
7.3.6 生活热水额定热负荷
使用0-2气,进水压力为0.1MPa±0.02MPa,额定热负荷或最大热负荷状态,将生活热水温度设置在最高温度,使控制温控器失效,调节生活热水出水温度比进水温度高40K±1K,当不能调至此温度时,采用增加进水水压等方法调至最接近的温度。当达到热平衡状态后开始试验,试验时间不少于10min,按公式(3)或公式(5)计算热负荷,检查是否符合6.2.6的规定。
7.3.7 0.1MPa进水压力下的生活热水热负荷
使用0-2气,生活热水进水压力0.1MPa±0.02MPa,将生活热水温度设置在最高温度,当达到热平衡状态后开始试验,试验时间不少于10min,检查是否符合6.2.7的规定。
7.3.8 产热水能力
7.3.8.1 快速式
按7.3.6试验,热平衡后试验进出水温度和水流量,试验时间不少于10min。按公式(6)计算:
式中:
qmh——温升25K时产热水能力,单位为千克每分(kg/min);
mi——试验时间内的热水量,单位为千克(kg);
△t——试验时间内热水平均温升,单位为开尔文(K);
T——试验时间,单位为秒(s)。
检查是否符合6.2.8的规定。
7.3.8.2 储水式
生活热水状态,将控制温控器调节到65℃或最接近的温度,当不能调至此温度时调至最接近的温度,当燃烧器熄灭后开始放水,第一次放水结束不能早于第二次燃烧器熄灭并且持续10min。试验要连续进行两次。记录冷、热水温度和水流量。采暖炉运行20min后,再进行第二次10min的排水,记录温度和水流量。对每次排水按公式(6)计算,并计算两次产热水能力的平均值,检查是否符合6.2.8的规定。
7.4 运行安全性试验
7.4.1 表面温升
7.4.1.1 采暖炉安装
按说明书方法将壁挂式采暖炉安装在垂直的木质试验板上,落地式采暖炉安装在水平的木质试验板上。采暖炉与侧板和背板的间距应符合制造商声称值但不应大于200mm。装在顶棚下的采暖炉,采暖炉与顶板的间距应符合制造商声称值,如制造商未规定,测试板直接与采暖炉烟道接触。
木质试验板厚25mm±1mm并被涂成无光泽黑色,尺寸应至少大于采暖炉相应尺寸50mm。温度传感器应嵌入木板距采暖炉侧木板表面3mm处,传感器间间距不应大于150mm。
环境温度试验点在距地面1.5m、距采暖炉至少3m处,且不受热辐射处。
安装最短烟道。使用0-1气,控制温控器设置在最高温度值,额定热负荷下供/回水温度为80℃/60℃,采暖炉至少运行30min后,达到热平衡时试验表面温升。
7.4.1.2 调节和控制装置
用表面温度计试验调节装置、控制装置和安全装置各部位的最高温度,检查是否符合6.3.1.1的规定。
7.4.1.3 采暖炉侧面、前面和顶部
用表面温度计试验采暖炉各部位最高温度,检查是否符合6.3.1.2的规定。
7.4.1.4 测试板和安装底板
试验板温度变化稳定在±2K时试验表面温升。当安装底板与墙体由易燃材料组成时,如表面温升达到60K至80K时,按制造商说明书采取措施后,重新试验一次。
检查是否符合6.3.1.3的规定。
7.4.2 点火及火焰稳定性
7.4.2.1 极限条件
冷态和热平衡状态,除f)在额定电压下试验外其他项分别在0.85倍和1.1倍的额定电压下进行下列试验,试验过程中不应改变燃烧器的初始状态:
a) 使用0-3气,按正常操作点火应符合6.3.2.1a)、c)、d)的规定;
在以上试验合格后,将手动调节燃气流量的采暖炉调节为最小热负荷状态下进行点火试验,检查是否符合6.3.2.1b)的规定。
b) 使用2-3气,按正常操作点火应符合6.3.2.1a)、c)、d)的规定;
在以上试验合格后,将手动调节燃气流量的采暖炉调节为最小热负荷状态下进行点火试验,检查是否符合6.3.2.1b)的规定。
c) 使用3-3气,按正常操作点火应符合6.3.2.1a)、c)、d)的规定;
在以上试验合格后,将手动调节燃气流量的采暖炉调节为最小热负荷状态下进行点火试验,检查是否符合6.3.2.1b)的规定。
d) 使用3-1气,按正常操作点火应符合6.3.2.1a)、c)、d)的规定;
在以上试验合格后,将手动调节燃气流量的采暖炉调节为最小热负荷状态下进行点火试验,检查是否符合6.3.2.1b)的规定。
e) 具有再点火或再启动的采暖炉,再点火或再启动状态重复以上试验,检查是否符合6.3.2.1a)、b)、c)、d)的规定;
f) 采暖炉使用3-2气,点燃后以点火热负荷状态运行,达到热平衡状态后,试验烟气中CO(α=1)的含量,检查是否符合6.3.2.1f)的规定。
7.4.2.2 有风条件
有风条件试验步骤如下:
a) 采暖炉及其附件安装在图3所示的试验台上,使用0-2气,室内型安装最短烟道,如制造商提供的配件中有终端保护器,应安装终端保护器进行试验。按下列步骤试验:额定热负荷下,在立向角α(0°、+30°、-30°)、平面角β(0°、45°、90°)组合的方向,用风速为2.5m/s的风吹向采暖炉的排烟口。试验九个点的CO含量,计算出各点CO(α=1)的值,再求出九个点CO(α=1)的算术平均值是否符合6.5.3.5的规定。CO2的含量最低点为“A风向”,CO2的含量最高点为“B风向”。
b) 对“A风向”按下列步骤试验:
1) 使用3-1气,用风速为12.5m/s的风吹向采暖炉的排烟口。额定热负荷下启动采暖炉,观察点火性能和火焰稳定性;
2) 使用3-3气,用风速为12.5m/s的风吹向采暖炉的排烟口。最小热负荷下启动采暖炉,观察点火性能和火焰稳定性。
c) 对“B风向”按下列步骤试验:
1) 使用1-1气,用风速为12.5m/s的风吹向采暖炉的排烟口。额定热负荷下启动采暖炉,观察点火性能和火焰稳定性;
2) 使用2-3气,用风速为12.5m/s的风吹向采暖炉的排烟口。最小热负荷下启动采暖炉,观察点火性能和火焰稳定性。
检查是否符合6.3.2.2的规定。
7.4.2.3 点火燃烧器低流量时点火稳定性
使用基准气,按下列规定调节燃气压力:
a) 对无稳压器或装有燃气与空气比例控制系统的采暖炉,进气压力为最低压力;
b) 对装有稳压器的采暖炉,按下列规定调节燃气阀后压力:
——人工煤气:90%额定热负荷的对应值;
——天然气:92.5%额定热负荷的对应值;
——液化石油气:95%额定热负荷的对应值。
将点火燃烧器的燃气流量降至维持其正常工作的最小燃气流量,重新启动采暖炉,检查是否符合6.3.2.3的规定。
将手动调节燃气流量的采暖炉调节为最小热负荷状态下,重复以上试验,检查是否符合6.3.2.3的规定。
7.4.3 降低燃气压力
将燃气入口压力从额定压力的70%以100Pa为一级逐级降为0Pa,每降一级检查是否符合6.3.3的规定。
7.4.4 靠近主燃烧器的燃气截止阀故障
向控制主燃烧器的两个自动阀之间的点火燃烧器供气,人为打开靠近主燃烧器的燃气截止阀,使用0-2气,点燃点火燃烧器,检查是否符合6.3.4的规定。
7.4.5 预清扫
7.4.5.1 预清扫排气量
按下列步骤试验:
a) 在停机状态下,风机按实际预清扫状态供电;
b) 在冷态下试验排气管出口的流量;
c) 把实测的流量折算成标准状态值;
d) 与制造商给出的燃烧室容积比较。
检查是否符合6.3.5的规定。
7.4.5.2 预清扫时间
试验风机启动至点火开始的时间间隔,检查是否符合6.3.5的规定。
7.4.6 燃烧室保护特性
按7.1.2安装采暖炉和制造商规定的最长烟道,使用0-2气,采暖炉在冷态下,在燃烧室和排气管中充满空气、燃气混合气后,按正常操作启动采暖炉,检查是否符合6.3.6的规定。
7.4.7 待机状态风机停转时常明火性能
按7.1.2安装采暖炉,风机停转、无风状态,使用1-1气,在冷态下点燃点火燃烧器并保持1h。检查是否符合6.3.7的规定。
7.5 调节、控制和安全装置试验
7.5.1 点火装置
7.5.1.1 点火燃烧器的手动点火装置
使用0-2气,在冷态和额定热负荷下试验。使点火燃烧器在第一次成功点火之后,连续点火40次,每两次之间的间隔时间不小于1.5s。电辅助的手动点火装置,在最高工作温度下分别供应0.85倍和1.1倍的电压,重复以上试验。
检查是否符合6.4.1.1的规定。
7.5.1.2 自动点火装置
在0.85倍的额定电压下试验。必要时,可按制造商规定调节主燃烧器和点火燃烧器的喷嘴。按下列步骤进行试验:
a) 未通气状态,启动采暖炉,试验一个完整的点火过程中的点火次数和锁定类型;
b) 冷态启动采暖炉,在首次点火成功后,以30s的间隔点火20次;
c) 额定热负荷下连续运行10min后人为熄灭主燃烧器,在首次点火成功后,以30s间隔点火20次。
检查是否符合6.4.1.2的规定。
7.5.1.3 常明火或交替点火燃烧器热负荷
使用0-2气,按7.3.1试验点火燃烧器热负荷,点火燃烧器装有燃气流量调节器时可按照制造商的规定调节。检查是否符合6.4.1.3的规定。
7.5.2 火焰监控装置
7.5.2.1 热电式火焰监控装置
7.5.2.1.1 点火延迟开阀时间(TIA)
使用0-2气,冷态,点燃点火燃烧器,维持到6.4.2.1.1规定的时间,取消手动操作。检查是否符合6.4.2.1.1的规定。
7.5.2.1.2 熄火延迟闭阀时间(TIE)
使用0-2气,采暖炉在额定热负荷状态下工作10min后,人为关断燃气,点火燃烧器和主燃烧器火焰熄灭瞬间开始计时,重新打开燃气直至安全装置切断燃气结束计时。可采用等效方法代替。检查是否符合6.4.2.1.2的规定。
7.5.2.2 自动燃烧控制系统火焰监控装置
7.5.2.2.1 点火安全时间(TSA)
0.85倍和1.1倍额定工作电压下,在冷态和热平衡状态分别试验未点燃情况下从开阀到关阀的时间。检查是否符合6.4.2.2.1的规定。
7.5.2.2.2 熄火安全时间(TSE)
采暖炉在额定热负荷状态下运行10min,人为关断燃气或断开火焰检测器来模拟火焰故障,从火焰熄灭瞬间开始计时,重新打开燃气直至安全装置切断燃气结束计时。检查是否符合6.4.2.2.2的规定。
7.5.2.2.3 再点火
按下列步骤试验:
a) 从人为熄灭主燃烧器开始计时到点火装置再次开始点火计时结束,检查再点火间隔时间是否符合6.4.2.2.3的规定;
b) 从点火装置再次点火开始计时到切断燃气阀计时结束,检查点火安全时间是否符合6.4.2.2.3的规定。
7.5.2.2.4 再启动
在运行过程中,通过人为关断燃气或断开火焰检测器模拟火焰故障,从火焰熄灭后,到自动重新启动的时间内,检查燃气通路是否处于关闭状态、点火安全时间是否符合6.4.2.2.4的规定。
7.5.2.2.5 延迟点火安全性
在冷态下,燃气阀开启后开始点火,第一次点火延迟时间为开阀后1s,且每重复一次循环,点火延迟时间增加1s,直到延迟时间为最大点火安全时间结束。检查是否符合6.4.2.2.5的规定。
7.5.2.2.6 模块炉点火间隔时间
在冷态下,启动模块炉,试验任意两个模块炉间点火时间间隔。检查是否符合6.4.2.2.6的规定。
7.5.3 稳压性能
基准气,额定热负荷状态,调节供气压力为0.75倍的额定压力和最高压力,按7.3.1方法试验热负荷。检查是否符合6.4.3的规定。
7.5.4 控制温控器和水温限制装置/功能
7.5.4.1 采暖系统控制温控器调节精度
使用0-2气,将采暖炉调至额定热负荷状态,对可调式控制温控器,分别在最高温度设置点和最低温度设置点试验。试验中,限制温控器(控制温控器装在回水管路上的除外)和过热保护装置不应动作。逐渐降低冷却水流量,以获得大约为2K/min的温升,直至火焰熄灭,记录最高出水温度。检查是否符合6.4.4.1的规定。
7.5.4.2 采暖系统水温限制装置/功能
7.5.4.2.1 循环水量不足
逐渐降低采暖系统循环水量以获得大约2K/min的温升直至火焰熄灭。检查是否符合6.4.4.2.1的规定。
7.5.4.2.2 水温过热
7.5.4.2.2.1 装有限制温控器/功能和过热保护装置/功能的采暖炉
使控制温控器停止工作后,逐渐降低冷却水流量以获得大约2K/min的温升,直到主燃烧器熄灭。检查限制温控器/功能是否符合6.4.4.2.2.1a)或6.4.4.2.2.2a)的规定。使控制温控器和限制温控器/功能停止工作,逐渐降低冷却水流量以获得大约2K/min的温升,直至火焰熄灭。检查过热保护装置/功能是否符合6.4.4.2.2.1a)或6.4.4.2.2.2b)的规定。
7.5.4.2.2.2 装有过热保护装置的采暖炉
使控制温控器停止工作,逐渐降低冷却水流量以获得大约2K/min的温升,直至火焰熄灭。检查过热保护装置是否符合6.4.4.2.2.1b)的规定。
7.5.4.3 生活热水水温限制装置/功能
按下列方法之一试验:
a) 套管式采暖炉,在生活热水状态,使生活热水控制温控器和采暖水控制温控器失效,逐渐减少生活热水出水量直至火焰熄灭。检查是否符合6.4.4.3的规定。
b) 生活热水管路部分或全部与燃烧产物接触的采暖炉,使生活热水控制温控器失效,逐渐减少生活热水流量直至火焰熄灭。检查是否符合6.4.4.3的规定。
7.5.5 烟温限制装置
冷凝炉安装最短烟道,按下列步骤进行试验:
a) 使控制温控器和水温限制装置不起作用;
b) 可通过增加燃气流量或制造商声称的增加温度的其他方式(例如拆除挡板)逐步升高排烟温度,温升速度应保持在1K/min到3K/min范围内,直至熄火。
检查是否符合6.4.5的规定。
7.5.6 气流监控装置
7.5.6.1 给/排气运行工况监控
安装制造商规定的最长烟道或对应压力损耗的烟道,可不装烟道终端。分别在最大热负荷、最小热负荷试验;两用型采暖炉的采暖和热水热负荷不同时分别在采暖和热水状态进行试验,带有集烟室的模块炉在每一个运行组合下试验;达到热平衡后,连续试验烟气中的CO和CO2或O2含量。按下列方法之一试验:
a) 对于持续监控型采暖炉,逐渐堵塞排气管(使用的堵塞方法应当确保不会导致烟气的回流)至采暖炉停机。检查是否符合6.4.6.1a)的规定。
b) 对于启动监控型采暖炉,逐渐堵塞排气管使烟气中CO(α=1)浓度大于0.1%(使用的堵塞方法应当确保不会导致烟气的回流)。关闭采暖炉,然后重新启动采暖炉,检查是否符合6.4.6.1b)的规定。
7.5.6.2 燃气与空气比例控制系统
7.5.6.2.1 非金属取压管的泄漏
采暖炉按7.1.2安装,使用0-2气,在额定热负荷状态,模拟下列能够引发泄漏的情况:
a) 从空气压力管泄漏;
b) 从燃烧室压力管泄漏;
c) 从燃气压力管泄漏。
检查是否符合6.4.6.2.1的规定。
7.5.6.2.2 燃烧排放和供气工况监控
安装制造商规定的最短烟道,可不装烟道终端。分别在最大热负荷、最小热负荷试验;两用型采暖炉的采暖和热水热负荷不同时分别在采暖和热水状态进行试验,带有集烟室的模块炉在每一个运行组合下试验;达到热平衡后,连续试验烟气中的CO和CO2或O2含量。
a) 对于持续监控型采暖炉按下列规定试验:
1) 逐渐堵塞给气管至采暖炉停机;
2) 逐渐堵塞排气管(使用的堵塞方法应当确保不会导致烟气的回流)至采暖炉停机;
3) 逐渐降低风机转速(如降低风机工作电压)至采暖炉停机。
检查是否符合6.4.6.2.2a)的规定。
b) 对于启动监控型采暖炉按下列规定试验:
1) 逐渐堵塞给气管使烟气中CO(α=1)浓度大于0.1%;
2) 逐渐堵塞排气管使烟气中CO(α=1)浓度大于0.1%(使用的堵塞方法应确保不会导致烟气的回流);
3) 降低风机工作电压使烟气中CO(α=1)浓度大于0.1%。
关闭采暖炉,然后重新启动采暖炉,检查是否符合6.4.6.2.2b)的规定。
7.5.6.2.3 燃气与空气比例控制系统调节性能
如燃气与空气比例控制系统可调节空燃比和偏移值,按制造商说明书声称的最大热负荷和最小热负荷的CO2范围值调节CO2,按下列步骤调节燃气与空气比例控制系统后重复7.5.6.2.2试验。
a) 最大功率下调节空燃比使CO2达到最大值,最小功率下调节偏移值使CO2达到最小值;
b) 最大功率下调节空燃比使CO2达到最小值,最小功率下调节偏移值使CO2达到最大值。
试验烟气中C0含量,检查是否符合6.4.6.2.3的规定。
7.6 燃烧试验
7.6.1 额定热负荷时CO含量
装有大气式燃烧器的采暖炉安装最长的烟道或对应压力损耗的烟道,装有燃气与空气比例控制系统的采暖炉安装最短烟道,使用0-2气。非冷凝炉在供/回水温度为80℃/60℃下试验,冷凝炉在供/回水温度为80℃/60℃和50℃/30℃下试验,在热平衡状态时试验燃烧产物中的CO和CO2或O2含量。按公式(7)或公式(8)计算:
式中:
(CO)m一一取样试验的CO含量的数值(体积分数),%;
(CO2)N——干燥、过剩空气系数α=1时,烟气中CO2最大含量的数值(体积分数),%;
(CO2)m——取样试验的CO2含量的数值(体积分数),%。
注:(CO2)N的数值按实际燃气的理论烟气量计算或参见GB/T 13611。
式中:
(CO)m——取样试验的CO含量的数值(体积分数),%;
(O2)m一一取样试验的O2含量的数值(体积分数),%。
注:当C02浓度小于2%时,建议采用公式(8)。
检查是否符合6.5.1的规定。
7.6.2 极限热负荷时C0含量
7.6.2.1 不带燃气与空气比例控制系统的采暖炉
安装最长烟道或对应压力损耗的烟道,使用0-2气,安装水冷式燃烧器的采暖炉分别在供/回水温度为80℃/60℃和50℃/30℃下试验、安装其他类型燃烧器的采暖炉在供/回水温度为80℃/60℃下试验,按下列方法之一试验:
a) 不带燃气稳压功能的采暖炉,最大供气压力下试验;
b) 带燃气稳压功能使用人工煤气的采暖炉,在1.07倍的实测额定热负荷下试验;
c) 带燃气稳压功能使用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的采暖炉,在1.05倍的实测额定热负荷下试验。
检查是否符合6.5.2的规定。
7.6.2.2 带燃气与空气比例控制系统的采暖炉
安装最短烟道,使用0-2气,在供/回水温度为50℃/30℃下,按下列步骤试验:
a) 按照制造商的声称,在最大热负荷工况下,调节空燃比使CO2达到制造商声称的最大值;在最小热负荷工况下,调节偏移值使CO2达到制造商声称的额定值。空燃比不可调节的采暖炉维持出厂状态,在最大和最小热负荷下试验烟气中CO含量。
b) 最大热负荷工况下,调节空燃比设定,使CO2值为最大声称值再加上0.5%,在最大和最小热负荷下试验烟气中CO含量。
c) 按a)调节空燃比后在最小热负荷工况下,调节偏移值设定,使空气压力和燃气压力的差值分别增加和减少5Pa,在最大和最小热负荷下试验烟气中CO含量。
检查是否符合6.5.2的规定。
7.6.3 特殊燃烧工况时C0含量
7.6.3.1 黄焰和不完全燃烧界限气工况
装有大气式燃烧器的采暖炉安装最长的烟道或对应压力损耗的烟道,装有燃气与空气比例控制系统的采暖炉安装最短烟道,使用0-2气,非冷凝炉在供/回水温度为80℃/60℃下试验,冷凝炉在供/回水温度为50℃/30℃下试验,按下列状态之一调试采暖炉:
a) 不带燃气稳压功能的采暖炉,在1.075倍的实测额定热负荷下试验;
b) 带燃气与空气比例控制系统的采暖炉,在最大热负荷和最小热负荷工况下试验;
c) 带燃气稳压功能的采暖炉,在1.05倍的实测额定热负荷下试验。
再使用黄焰和不完全燃烧界限气代替基准气,检查是否符合6.5.3.1的规定。
7.6.3.2 电压波动适应性
装有大气式燃烧器的采暖炉安装最长的烟道或对应压力损耗的烟道,装有燃气与空气比例控制系统的采暖炉安装最短烟道,使用0-2气,非冷凝炉在供/回水温度为80℃/60℃下试验,冷凝炉在供/回水温度为50℃/30℃下试验,额定热负荷状态,电源电压在制造商声称的额定电压的0.85倍和1.10倍之间变动,检查是否符合6.5.3.2的规定。
7.6.3.3 脱火界限气工况
装有大气式燃烧器的采暖炉安装最长的烟道或对应压力损耗的烟道,装有燃气与空气比例控制系统的采暖炉安装最短烟道,使用0-2气,非冷凝炉在供/回水温度为80℃/60℃下试验,冷凝炉在供/回水温度为50℃/30℃下试验,按下列状态之一调试采暖炉:
a) 不带燃气稳压功能的采暖炉,在最低供气压力下试验;
b) 带燃气与空气比例控制系统的采暖炉,在实测最小热负荷工况下试验;
c) 带燃气稳压功能的采暖炉,在0.95倍的实测最小热负荷下试验。
再使用脱火界限气代替基准气,检查是否符合6.5.3.3的规定。
7.6.3.4 冷凝水堵塞状态
装有大气式燃烧器的冷凝炉安装最长的烟道或对应压力损耗的烟道,装有燃气与空气比例控制系统的冷凝炉安装最短烟道,使用0-2气,额定热负荷状态冷凝炉连续运行30min以上,任选下列方法之一试验:
a) 堵塞冷凝水排水口或使排放冷凝水的内置泵停止工作时,试验烟气中CO浓度,检查是否符合6.5.3.4的规定;
b) 堵塞冷凝水排水口使烟气中CO(α=1)浓度不小于0.1%,重新启动冷凝炉,检查是否符合6.5.3.4的规定。
7.6.3.5 有风燃烧
按7.4.2.2试验,计算九种组合下烟气中CO(α=1)含量的算术平均值,检查是否符合6.5.3.5的规定。
7.6.4 NOx
按附录H试验。
7.6.5 非冷凝炉排烟温度
当两用型采暖炉生活热水额定热负荷和采暖额定热负荷不同时,在热负荷较低状态下运行,采暖状态供/回水温度为80℃/60℃或生活热水状态出水温度为60℃,采暖炉安装最短烟道,在烟道出口试验排烟温度,检查是否符合6.5.5的规定。
7.7 热效率试验
7.7.1 采暖状态
7.7.1.1 额定热负荷80℃/60℃状态
按7.1.2安装采暖炉,使用0-2气、额定电压,使采暖炉的控制温控器不工作,采暖水流量稳定在±1%时,调节供/回水温度为80℃/60℃。采暖炉处在热平衡状态时,连续试验供/回水温度、燃气流量和采暖水流量,试验时间不少于10min,用公式(9)计算热效率:
式中:
η——热效率,%;
qvw——实测采暖水流量,单位为立方米每小时(m3/h);
ρ——试验时采暖水密度,单位为千克每立方米(kg/m3);
t2——试验时采暖出水温度平均值,单位为摄氏度(℃);
t1——试验时采暖回水温度平均值,单位为摄氏度(℃);
tg——试验时燃气流量计内的燃气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qvg——实测燃气流量,单位为立方米每小时(m3/h);
Hi——试验燃气在基准状态下的低热值,单位为兆焦每立方米(MJ/m3);
pamb——试验时的大气压力,单位为千帕(kPa);
pm——试验时燃气流量计内的燃气压力,单位为千帕(kPa);
ps——在tg时的饱和水蒸气压力,单位为千帕(kPa)。
注:计算生活热水热效率时qvw为生活热水水流量,ρ为生活热水进水密度,t2为生活热水出水温度,t1为生活热水进水温度。
热效率的确定条件:
——不带额定热负荷调节装置的采暖炉,在额定热负荷条件下试验热效率;
——带额定热负荷调节装置的采暖炉,分别在最大额定热负荷条件下和在最大额定热负荷和最小额定热负荷的算术平均值条件下试验热效率。
检查是否符合6.6.1.1的规定。
7.7.1.2 冷凝炉额定热负荷50℃/30℃状态
调节供/回水温度为50℃/30℃,按7.7.1.1方法试验热效率,如试验时空气含湿量和/或回水温度与基准值不同,则按附录L修正。检查是否符合6.6.1.2的规定。
7.7.1.3 部分热负荷
按7.1.2安装采暖炉,使用0-2气、额定电压,水泵应连续运行,水流量稳定在±1%以内。按下列步骤试验:
a) 调节非冷凝炉回水温度为47℃±1℃,冷凝炉回水温度为30.5℃±0.5℃。当不能调至上述温度时,在采暖炉所能达到的最低回水温度下试验。
b) 按表11中公式计算试验时采暖炉运行和停机时间。通过室内温控器或手动操作来控制采暖炉的工作循环;采暖炉处在热平衡状态时,在10min的试验时间内连续试验供/回水温度、采暖水流量和燃气流量,并计算供/回水温度平均值,用公式(9)计算热效率。
c) 实测折算热负荷与30%的额定热负荷的偏差范围应在±1%内,当偏差大于±2%时,应进行两次试验,一次在高于30%的额定热负荷下试验热效率,一次在低于30%额定热负荷下试验热效率,然后采用线性内插法确定对应于30%额定热负荷的热效率。
如试验时空气含湿量和/或回水温度与基准值不同,则按附录L修正。检查是否符合6.6.1.3的规定。
7.7.2 热水状态
使用0-2气,进水压力为0.1MPa±0.02MPa,额定热负荷或最大热负荷状态,将生活热水温度设置在最高温度,使控制温控器失效,调节生活热水出水温度比进水温度高40K±1K,当不能调至此温度时,采用增加进水水压等方法调至最接近的温度。在热平衡状态连续试验进出水温度、燃气流量和生活热水流量,试验时间不少于10min。按公式(9)计算热效率,检查是否符合6.6.2的规定。
7.7.3 辅助能耗
7.7.3.1 额定热负荷状态
使用0-2气、额定电压,安装最短烟道,在尽量靠近采暖炉进出水口处安装差压计(或压力指示装置)。调节外部水阻力(包括连接的试验台)为0.015MPa,试验电功率。检查是否符合6.6.3.1的规定。
7.7.3.2 最小热负荷状态
按7.7.3.1安装采暖炉,使采暖炉在最小热负荷状态运行,调节外部系统阻力(包括连接的试验台)为0.015MPa,试验电功率。检查是否符合6.6.3.2的规定。
7.7.3.3 待机状态
按制造商说明使采暖炉处于待机状态,试验电功率。检查是否符合6.6.3.3的规定。
7.8 生活热水性能试验
7.8.1 最高热水温度
7.8.1.1 快速式
使用0-2气,进水压力为0.1MPa±0.02MPa,生活热水温度设定在最高温度,在额定热负荷下运行15min后,逐渐减小供水压力,直至主燃烧器熄灭,记录最高出水温度,检查是否符合6.7.1.1的规定。
7.8.1.2 储水式
使用0-2气,进水压力为0.1MPa±0.02MPa,生活热水温度设定在最高温度,生活热水不排水状态使采暖炉运行直至主燃烧器熄灭后立即排水,记录最高出水温度,检查是否符合6.7.1.2的规定。
7.8.2 停水温升
使用0-2气,进水压力为0.1MPa±0.02MPa,生活热水温度设定在最高温度,调节水流量使温升为40K±1K,在额定热负荷下采暖炉运行15min后,关闭生活热水出水阀,1min后打开生活热水出水阀,记录最高出水温度,检查是否符合6.7.2的规定。
7.8.3 套管式生活热水过热
使用0-2气,将采暖水温度设在最高温度,采暖状态调节冷却水流量使采暖出水温度为最高出水温度,以采暖状态额定热负荷运行1h后,打开生活热水出水阀,进水压力为0.1MPa±0.02MPa,以采暖炉能够运行的最低生活热水水流量排水,记录生活热水最高出水温度。检查是否符合6.7.3的规定。
7.8.4 加热时间
使用0-2气,进水压力为0.1MPa±0.02MPa,生活热水温度设定在最高温度,调节水流量使温升为40K±1K,在额定热负荷下运行15min后关闭采暖炉,当热交换器内水温与生活热水进水温度相同后重新启动采暖炉,从采暖炉启动开始计时直到出水温升达到36K结束计时。检查是否符合6.7.4的规定。
7.8.5 快速式水温控制
使用0-2气,生活热水温度设定在最高温度,分别在采暖最高设定温度和最低设定温度进行下列试验:进水压力为0.05MPa,采暖炉运行15min后,记录出水温度,依次调节进水压力为0.1MPa、0.2MPa与0.4MPa或制造商规定的最大适用水压值(如制造商规定的最大适用水压值大于0.4MPa时),达到热平衡后记录出水温度。检查是否符合6.7.5的规定。
7.8.6 水温超调幅度
使用0-2气,将生活热水出水温度设定比进水温度高30K±2K,调节进水压力使采暖炉在额定热负荷下运行且温升为30K±1K,此时的水流量为最大水流量qvwhmax,逐渐降低水流量至0.8qvwhmax,温度稳定后记录温度值tr。在2s内将水流量降低至0.6qvwhmax,记录最高出水温度;稳定后再将水流量从0.6qvwhmax升高至0.8qvwhmax,记录最低出水温度。计算与tr值的最大水温偏差。检查是否符合6.7.6的规定。
7.8.7 热水温度稳定时间
按7.8.6试验,在2s内将水流量从0.8qvwhmax降低至0.6qvwhmax,从调节水流量开始计时直到出水温度再次达到tr℃±2℃计时结束;再将水流量从0.6qvwhmax升高至0.8qvwhmax,从调节水流量开始计时直到出水温度再次达到tr℃±2℃计时结束,取两次时间的平均值。检查是否符合6.7.7的规定。
7.8.8 储水式生活热水温度
生活热水温度设置在最高值,采暖炉受控关闭后,每分钟排水量为储水量的5%,放水10min。或当制造商声称的最小流量高于每分钟储水量的5%时,就以制造商声称的最小流量排水,此时允许燃烧器点火。1min后试验出水温度。检查是否符合6.7.8的规定。
7.9 室外型采暖炉防冻性能试验
7.9.1 采暖炉安装
按7.1.2将采暖炉安装在恒温室内,使用0-2气,采暖系统与恒温室外的水容量不大于100L的散热系统相连,采暖系统注水温度为2℃±0.5℃;生活热水系统进水压力为0.1MPa,水温为2℃±0.5℃;冷凝水收集器注水温度为2℃±0.5℃,直至水排出。通过适当的管路将烟气排放到恒温室外,接通电源,采暖水温和生活热水水温设定为最低温度值。如制造商声称可连接室内温控器,按制造商声称安装室内温控器,室内温控器温度设定为最低温度并将室内温控器放置在恒温室外。
7.9.2 无风状态
将恒温室内的温度调至-20℃±2℃,按下列步骤试验:
a) 待机状态下放置4h,试验期间恒温室外的温度应确保室内温控器不会启动采暖炉,然后试验采暖水、生活热水和冷凝水水温;
b) 采暖状态最小热负荷下运行0.5h,试验采暖水、生活热水和冷凝水水温;
c) 生活热水状态最小热负荷下运行0.5h,试验采暖水、生活热水和冷凝水水温。
检查是否符合6.8的规定。
7.9.3 有风状态
按图4所示安装采暖炉,将恒温室内的温度调至-10℃±2℃,风筒的前端为长1.5m、直径1.2m的圆柱形;以3m/s的风速吹向采暖炉,按下列步骤试验:
a) 待机状态下吹风4h,试验期间恒温室外的温度应确保室内温控器不会启动采暖炉,然后试验采暖水、生活热水和冷凝水水温;
b) 采暖状态最小热负荷下运行0.5h,试验采暖水、生活热水和冷凝水水温;
c) 生活热水状态最小热负荷下运行0.5h,试验采暖水、生活热水和冷凝水水温。
检查是否符合6.8的规定。
7.10 冷凝热交换器耐久性试验
使用0-2气,将冷凝炉设置为采暖模式,供/回水温度为50℃/30℃的工况,额定热负荷下连续运行1200h后,检查是否符合6.9的规定。
7.11 噪声试验
按图5所示安装采暖炉,使用0-2气,消声室或半消声室的本底噪声不应大于32dB(A)。采暖系统与消声室或半消声室外散热系统相连,水流量调节装置应设置在消声室或半消声室外;通过适当的管路将烟气排放到消声室或半消声室外。
壁挂式安装背板外沿至少大于同方向测量面0.1m以上;当测量面的长宽高均不大于3d时,传声器位置位于测量面中心;当测量面的任一边长大于3d时,传声器位置及数量应按GB/T 3768-2017中C.1确定。在采暖额定热负荷下按GB/T 3768-2017规定的平行六面体测量面法试验声压级并计算声功率级。检查是否符合6.10的规定。
7.12 电气安全性试验
电气安全性按附录Ⅰ试验。
7.13 电磁兼容安全性试验
电磁兼容按附录J试验。
7.14 风险评估试验
风险评估按附录K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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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导航
- 前言
- 1 范围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3 术语和定义
- 4 分类和型号
- 5 材料、结构和安全要求
- 5.1 材料
- 5.2 结构
- 5.3 调节、控制和安全装置
- 5.4 远程控制器
- 5.5 模块炉附加要求
- 6 性能要求
- 7 试验方法
- 8 检验规则
- 9 标志和说明书
- 9.1 标志
- 9.2 说明书
- 10 包装、运输和贮存
- 10.1 包装
- 10.2 运输
- 10.3 贮存
- 附录A (资料性附录)按给/排气安装方式分类
- 附录B (规范性附录)碳钢和不锈钢的性能
- 附录C (规范性附录)铸造用铝材料化学成分
- 附录D (规范性附录)铜或铜合金部件性能
- 附录E (规范性附录)轧制部件的最小壁厚
- 附录F (规范性附录)承(水)压铸造部件的最小壁厚
- 附录G (资料性附录)自动阀燃气通路的组成
- 附录H (规范性附录)NOx试验
- 附录I (规范性附录)使用交流电源采暖炉的电气安全
- 附录J (规范性附录)电磁兼容安全性
- 附录K (规范性附录)风险评估
- 附录L (规范性附录)回水温度30℃状态冷凝炉采暖热效率修正
- 附录M (规范性附录)额定热负荷下点火时间试验方法
- 附录N (资料性附录)基本风险等级
- 附录O (资料性附录)安全保护措施
- 附录P (资料性附录)风险评估示例
- 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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