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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有色金属再生
4.8.1 废铜、废铝再生熔炼前宜设置预处理工序,应采用人工或其他物理法除去表面塑胶、油酯、涂层、聚氨酯油漆等有机物,并应避免或减少熔炼过程中二噁英类有害物的产生。
4.8.2 废铜、废铝采用高温火法进行表面预处理和再生熔炼时,预处理设备和熔炼炉炉门及扒渣口等应设置集气罩,机械排烟系统应设置急冷却、活性炭吸附和高效除尘器等处理装置,并应防止或减少二噁英类有害物质的产生。
4.8.1 废铜、废铝来源比较复杂,市场回收的废铜、废铝表面一般带有塑胶、油脂、涂层、聚氨酯油漆等有机物,应首先采用人工或其他物理方法去除,以减少熔炼过程中二噁英类有害物的产生。
4.8.2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废铜、废铝采用高温火法进行表面预处理和再生熔炼时,由于碳源、氯源、氧浓度、催化剂、水分等主要因素的作用,在一定温度条件下会产生二噁英类有害物。在熔化过程中废铜含有的少量锌、镍等金属及一小部分铜还会与氧气反应形成氧化锌、氧化铜等粉尘挥发入烟气中。熔炼时为进一步去除铜液中的杂质,一般还需加入氯化钾、氯化钠等精炼剂进行精炼,精炼过程会产生含氯化氢的烟气。熔炼、精炼炉炉膛烟气应经密闭排烟道排至净化系统,扒渣和加精炼剂过程中逸散的烟气应由炉门集气罩收集汇入主烟道。
二噁英类物质形成于250℃~550℃的温度范围,当温度超过850℃的时候可以被完全氧化。但是烟气通过尾气处理系统冷却以及在熔炉中冷却至250℃~550℃温区时,可能发生再次合成反应。废铜再生熔炼、精炼炉烟气处理过程,首先是将烟气引入燃烧器中,再喷入燃料高温燃烧,分解熔炼过程中产生的二噁英,燃烧后的烟气进入热交换器将烟气温度由初始的1000℃降至550℃左右,再由急冷除酸装置将烟气迅速冷却至250℃以下,防止二噁英类重新合成,同时喷入碱雾除酸,除酸后的烟气进入布袋除尘器净化。为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除尘后的废气可经活性炭吸附装置进一步去除污染物。
控制二噁英类的可行技术包括高温燃烧炉、无氯和无油进料、熔炼烟气快速冷却、活性炭吸附和滤袋除尘等。
废铝熔炼宜采用带二次燃烧的设备,可利用熔炼烟气余热对间接加热室的废铝进行预热,并有效控制燃烧温度使有机物在较低温度下挥发燃烧,燃烧热同步回收利用,带二次燃烧的炉型及烟气快速冷却设施可有效抑制二噁英类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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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4 大气污染防治
- 4.1 一般规定
- 4.2 采矿与选矿
- 4.3 重有色金属冶炼
- 4.4 轻金属冶炼
- 4.5 半导体材料制备
- 4.6 稀有金属及产品制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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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 有色金属再生
- 5 水污染防治
- 5.1 一般规定
- 5.2 采矿与选矿
- 5.3 重有色金属冶炼
- 5.4 轻金属冶炼
- 5.5 半导体材料制备
- 5.6 稀有金属及产品制备
- 5.7 有色金属加工
- 5.8 有色金属再生
- 6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 6.1 一般规定
- 6.2 采矿与选矿
- 6.3 重有色金属冶炼
- 6.4 轻金属冶炼
- 6.5 半导体材料制备
- 6.6 稀有金属及产品制备
- 6.7 有色金属加工
- 6.8 有色金属再生
- 7 噪声污染防治
- 8 环境监测
- 附录A 初步设计文件环境保护篇主要内容及深度要求
- A.1 主要内容
- A.2 基本要求
- A.3 设计深度要求
- 附录B 有色金属工业环境保护设施划分
- 附录C 构筑物及场地防渗要求
- C.1 车间防渗要求
- C.2 水池、水沟防渗要求
- C.3 处置场防渗要求
- C.4 防渗材料及铺设基本要求
- 附录D 有色金属企业环境监测站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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