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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排水


10.5.1 深井井筒施工采用接力排水时,转水站可采用腰泵房、弓形盘和吊盘水箱。
10.5.2 腰泵房转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腰泵房入口应靠近吊桶提升和排水管悬吊的位置,其高程应根据水泵的扬程和围岩情况确定;
    2 两个相邻施工的井筒共同使用一个腰泵房时,其中一个井筒用钻孔与另一个井筒的腰泵房应相连通,钻孔向腰泵房方向的俯角不得小于5°,钻孔的直径应大于井筒排水管的直径;
    3 腰泵房水仓的容积应根据井筒的涌水量合理确定,水仓宜隔成使用和清理两部分;
    4 腰泵房的规格应满足水仓布置、设备布置及人员操作的要求;
    5 腰泵房入口处的高度不得小于1.8m,宽度不宜小于3m,自井壁向里支护的长度不得小于4m,入口处应设置固定盘;
    6 腰泵房中的排水设备宜设置2组。
10.5.3 弓形盘转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弓形盘的平面位置和高程应与腰泵房转水的要求相同;
    2 弓形盘的面积应能放置排水设备和水箱,并应有人员操作空间;
    3 弓形盘承重结构的制作和安装应符合施工设计的要求。
10.5.4 吊盘水箱转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吊盘上设卧泵转水,在设计井筒布置和吊盘时,应预留上层盘设置水箱和下层盘安设水泵的位置;
    2 工作面的水可采用潜水泵排到吊盘上的水箱中;
    3 吊盘上设卧泵和水箱转水时,应验算吊盘强度。
10.5.5 井下临时水泵房和水仓宜利用永久硐室或巷道。临时水仓应设2个,水仓容积应能容纳4h的正常涌水量,主要排水设备不宜少于2组。
条文说明
10.5.1 深立井井筒接力排水的中间转水站,有三种形式:在井深2/3的下面井筒中,开掘一硐室(腰泵房);在井筒中设一弓形盘,盘上安设水泵和水箱;在吊盘上安设水泵和水箱进行转水。
10.5.5 井下正常涌水量系指建井期间的正常涌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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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巷工程施工标准 GB/T5051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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