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3.1 一般规定
3.1.1 地源热泵系统方案设计前,应进行工程场地状况调查,并应对浅层地热能资源进行勘察。
3.1.2 对已具备水文地质资料或附近有水井的地区,应通过调查获取水文地质资料。
3.1.3 工程勘察应由具有勘察资质的专业队伍承担。工程勘察完成后,应编写工程勘察报告,并对资源可利用情况提出建议。
3.1.4 工程场地状况调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场地规划面积、形状及坡度;
2 场地内已有建筑物和规划建筑物的占地面积及其分布;
3 场地内树木植被、池塘、排水沟及架空输电线、电信电缆的分布;
4 场地内已有的、计划修建的地下管线和地下构筑物的分布及其埋深;
5 场地内已有水井的位置。
3.1.1 工程场地状况及浅层地热能资源条件是能否应用地源热泵系统的基础。地源热泵系统方案设计前,应根据调查及勘察情况,选择采用地埋管、地下水或地表水地源热泵系统。浅层地热能资源勘察包括地埋管换热系统勘察、地下水换热系统勘察及地表水换热系统勘察。
3.1.2 在工程场区内或附近有水井的地区,可调查收集已有工程勘察及水井资料。调查区域半径宜大于拟定换热区100~200m。调查以收集资料为主,除观察地形地貌外,应调查已有水井的位置、类型、结构、深度、地层剖面、出水量、水位、水温及水质情况,还应了解水井的用途,开采方式、年用水量及水位变化情况等。
3.1.4 工程场地可利用面积应满足修建地表水抽水构筑物(地表水换热系统)或修建地下水抽水井和回灌井(地下水换热系统)或埋设水平或竖直地埋管换热器(地埋管换热系统)的需要。同时应满足置放和操作施工机具及埋设室外管网的需要。
说明 返回
顶部
- 上一节:3 工程勘察
- 下一节:3.2 地埋管换热系统勘察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工程勘察
- 3.1 一般规定
- 3.2 地埋管换热系统勘察
- 3.3 地下水换热系统勘察
- 3.4 地表水换热系统勘察
- 4 地埋管换热系统
- 4.1 一般规定
- 4.2 地埋管管材与传热介质
- 4.3 地埋管换热系统设计
- 4.4 地埋管换热系统施工
- 4.5 地埋管换热系统的检验与验收
- 5 地下水换热系统
- 5.1 一般规定
- 5.2 地下水换热系统设计
- 5.3 地下水换热系统施工
- 5.4 地下水换热系统检验与验收
- 6 地表水换热系统
- 6.1 一般规定
- 6.2 地表水换热系统设计
- 6.3 地表水换热系统施工
- 6.4 地表水换热系统检验与验收
- 7 建筑物内系统
- 7.1 建筑物内系统设计
- 7.2 建筑物内系统施工、检验与验收
- 8 整体运转、调试与验收
- 附录A 地埋管外径及壁厚
- 附录B 竖直地埋管换热器的设计计算
- 附录C 岩土热响应试验(新增)
- C.1 一般规定
- C.2 测试仪表
- C.3 岩土热响应试验方法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自2022年4月1日起废止的条文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